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流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15 浏览 26423 次
产企业建立规范运作的代理机制,逐步建立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对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具有发展潜力但资金困难的流通企业,银行可予以封闭贷款,注入流动资金。

  13、大力推进电子信息技术在商品流通领域的应用。重点开发计算机管理、电子交易、电子结算系统等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商品流通领域,充分发挥现有经营设施的功能,提高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运作效率和综合效益。从事商业自动化以及信息开发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查,中央、省两级电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列入国家计划,可享受专项贴息贷款。注重现代流通人才培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网上购物、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提高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五、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流通服务功能

  14、加强商品市场建设。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按照数量、布局、结构适度和合理的原则,加强对中心城市大型零售商场建设和发展的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市场,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集中力量,采取三产引导资金贴息等形式,改造提高县城流通骨干企业,使全省每个县城都有一个具一定规模和较强辐射力的综合性商场,以满足消费购买的需要。建立和完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商品市场建设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重点加强对国有投资的管理和监控,正确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

  15、培育和完善批发市场体系。加快农村商品批发市场发展,按照依托资源优势和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建成一批水果、蔬菜、肉禽蛋、水产品、茶叶等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完善服装、小商品等工业消费品和木材、汽车、建材等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对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省、市(地)三产引导资金可提供部分贷款贴息。对自筹资金兴建市场的,经省流通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财政部门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减半征收市场管理费,或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于还贷。已建成的批发市场,都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储运、代理、汇兑、邮电通讯、信息咨询、财务结算等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力争三年内,全省初步形成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及生产资料门类齐全的批发市场体系,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16、继续抓好城镇商业网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在城市统一规划下大力发展商业网点。对因城建等原因拆迁的国合商业网点依法拆一还一,在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就地就近安置。

  17、多渠道加大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实行公司制的流通企业在新建网点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发行债券,募集社会资金。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应有7%左右的面积作为商业用房,或者有相应的投资修建商业网点。广泛吸引省外和境外资金到我省开发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省外和境外客商来我省投资办市场的,经批准可优惠收取土地使用费。

  六、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高皖货市场占有率

  18、扩大地产品销售。继续推进“名品进名店”活动,鼓励工商联手开发名牌产品、提高地产品占有率。经有关部门核准,省内生产企业调剂处理清仓压库产品(产品库存期达两年以上)的削价损失,在企业考核时,可专户反映,剔除计算;盈利企业销售清仓压库产品,其销售额占企业销售总额的10%,凭销售发票,可先征后返企业新增的50%所得税。省内部分清仓压库产品展销期间免征工商管理费。流通批发企业销售地产品超过200万元、零售企业销售地产品超过100万元,对超额部分可享受地方性附加费减免的优惠;物资企业销售省内滞销的钢材、煤炭、水泥等产品,可按销售额3‰提取销售基金,专款专用。积极支持商品流通企业参与省内重点工程、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材料供应的招标、竞标。对推销省内产品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9、进一步拓展农村市场。重视对农村市场的调查研究,掌握需求动态,把握变化规律,做好扩大农村需求和供给的工作。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农村市场中的主导作用,千方百计组织适销对路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努力扩大商品销售;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做好棉花、茶叶等大宗农副产品的购销加工工作,并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培育农民自己的运销队伍,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市场购买力。加强农村重要集镇市场网点建设,疏通农村流通渠道,提高国合商业农村市场占有率。

  20、不断扩大新的消费服务领域。开发以大众化为特色的餐饮服务市场,积极发展快餐送餐、大众宴席、国内旅游、家庭服务、经济实用旅馆等新的服务领域,引导传统的服务业向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和团体单位服务延伸。进一步发展旧货经营,逐步建立省际之间、城乡之间、中心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旧货流通网络。对经国家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旧货经营的有关增值税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依法管理和规范拍卖经营行为,促进资产合理流动。积极推进信用消费方式。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金融、保险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把分期付款从目前的住房、汽车范围,逐步扩大到家用电器、大型农机具等高档耐用商品。根据市场需要,推行汽车、机械设备等生产资料的租赁经营。

  21、制定新的消费政策。要研究制定买方市场条件下刺激消费的政策,促进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清理过去抑制消费、限制商品流通的有关政策文件,取消对社会集团购买省内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空调器等专控商品的限制。商品流通企业电增容费按省统一标准收取,不再另收地方附加费。

  22、大力开拓国外、省外市场。鼓励流通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对符合外贸进出口经营权条件的流通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申报,力争多取得经营资格。已取得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要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开展中外合资零售商业试点,通过外方销售渠道,扩大省内产品销售。要继续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路子,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徽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定货会等,努力扩大销售。要积极开拓中西部地区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到这些地区建立皖货分销店或分销中心,形成皖货销售网络。

  七、健全重要商品宏观调控机制,强化市场管理

  23、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宏观管理。要按照“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粮食、食油、棉花、猪肉、食糖、蔬菜、食盐、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的产销情况、流通秩序、价格变化,实行重点监控。各级流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要搜集整理并定期发布重点监控商品的有关信息,引导生产和消费。

  24、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制度。粮食、棉花、猪肉、食糖、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实行省、市两级储备,具体数量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实际需要确定。对其他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和救灾应急物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储备。商品储备所需要的费用和利息由同级财政负担,储备贷款由有关银行优先安排,储备商品的动用由同级政府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省、市分别建立副食品风险基金,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

  25、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认真执行《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流通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抓好生猪、食盐、化肥、棉花、烟草、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对拍卖、旧货、化学危险品、废旧物资、报废汽车回收等特种流通行业,加强资格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流通队伍的整体素质

  26、把流通行业建设成为全社会精神文明的窗口。流通企业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无私奉献”为核心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质量信得过”企业活动,广泛开展“树行业新风、塑企业形象”为主题的社会服务承诺活动,把流通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7、继续抓好国合流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选拔、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走群众路线,将那些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廉洁奉公的优秀人才选拔为企业领导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形成由市场选拔企业家的机制。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认真推行经营者年薪制,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对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年终审计,发现经营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经营者,要依法实施惩戒。抓好各级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轮训、在职攻读工商管理学位等,从整体上提高管理者的素质。通过岗位培训、鼓励自学等形式,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

  九、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

  28、加快流通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实现三个转变:指导思想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原来偏重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间接管理转变;管理范围上,由管理直属和系统内企业向管理全行业转变。把管理职能真正转变到制定政策、规划引导、宏观调控、优化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尽快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

  29、强化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加强对市场和流通企业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对流通工作的指导水平。各级政府要从推动经济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把流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定期研究、集中解决流通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加对流通产业的投入,提高流通效率。

  30、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商品流通行业作为先导产业对待,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流通领域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促进流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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