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15 浏览 27041 次
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与培育各种农产品批发市场、兴办工业小区和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增强山口集镇的综合实力和辐射功能,使之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中心。县城和县城以下的城镇户口放开,凡在城镇有固定住房和稳定职业的,经批准都可作为城镇常住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机益。

  提倡和鼓励异地开发。山区各市、县要在城区或现有的及新建的集镇有计划地创办工业开发小区,供边远山区乡村兴办各类乡镇企业,实行“本地注册、城区办厂、利税返乡”。合肥、沿江四市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为贫困山区的异地开发提供优惠条件。

  劳务输出是贫困山区农民解决温饱、增加收入和开发智力的有效途径。各地要把有计划、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作为山区开发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放手发展各种劳务输出中介组织,拓宽输出渠道,扩大输出领域。劳动部门要把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延伸到山区乡镇,实施信息、咨询、培训和输出一条龙服务。

  对少数自然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难以改善的高寒山区和深山区,各县应结合发展山口经济,有计划地、逐步地把这些地方的群众转移出来。

  六、加大智力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素质是扶贫开发、发展山区经济的治本之举。要在抓好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以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山区留得住、用得着的实用人才。高小课程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初中抓好分流教育;高中教育办学模式要多样化,可以实行高二或高三分流,也可以办成普教职教结合的综合高中;师范、师专要把劳技课列入必修课,为农村中学培养适应职教需要的合格师资。鼓励和支持各部门、行业、集体、个人兴办各类职教学校。继续扶持山区各县在骨干职校开设地方中专班。要切实解决好失学儿童的入学问题,“希望工程”筹集的资金要对贫困山区倾斜。

  大中专院校招生、分配要对山区实行政策倾斜,适当降低贫困山区县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扩大大学定向招生人数。今后5年,省计委、教委每年从省内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和委培指标,定向委培山区考生,委培费要给予优惠。对山区县考取理工科大学的学生,参照农业、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办法,按一定比例切块分配回县。建立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对口扶持贫困山区县的制度,选派科技人员担任挂钩县和农科教示范乡的科技副职。鼓励城市科技人员到山区农村进行集团承包,领办、协办乡镇企业或以技术参股方式介入山区项目开发,对其中成绩突出的要给予重奖。

  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建立省级“燎原计划”项目库,每年举办一次大中专学校与山区县的项目洽谈会;推出全省农科教“5234”工程,即抓好5个示范县、20个示范乡、30个示范村、40个“学校-公司-农户”示范企业。大范围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九五”末使山区县每20户有1名获得“绿证”的技术骨干。紧紧围绕开发项目,坚持“灵活、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进行各种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推广产业开发技术,做到培训一批人才,掌握一门技术,开发一个项目,带动一片群众。

  坚持扶贫开发,计划生育两个生产一起抓,抑制山区人口过快增长。增强乡、村干部的“人均”意识,把经济开发搞上去,人口出生率降下来。教育广大群众树立优生优育的观念,减少生育数量,提高生育质量。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婚姻的依法管理,杜绝近亲结婚。卫生部门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网点建设,农村卫生建设资金安排,要重点向贫困山区倾斜;大力培训与稳定贫困山区医疗卫生队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山区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省、市、县计生、卫生部门要经常组织医疗队和手术车深入山区巡回医疗,并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和卫生保健知识,努力改变山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提高山区群众的健康水平。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山区的基础条件

  交通闭塞、信息不灵是影响山区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当前重点是加强道路、能源、通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抓好山区群众的劳动投入。目前劳动投入仍然是投入的主体,也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各地要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治山、治水、修路、办电,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山区基础建设的倾斜,重点加强山区的公路建设,提高国道、省道的等级。继续执行以工代赈政策,实生“点面结合,相对集中”,把改善贫困山区交通条件作为投入的重点。贫困山区各县要对公路建设做出具体规划,由省计委和省交通厅重点扶持,在今后年度以工代赈及配套资金中逐年分步实施;乡村道路建设实行民办公助,以县、乡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在“九五”期末做到85%以上的行政村通公路。

  山区小水电资源丰富,要制定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开发。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省级小水电建设基金,要抓紧筹集,落实到位。重视加强山区农村电网建设,发挥好省农村电网调节基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快山区输变电工程和无电村通电建设步伐,“九五”期间要使山区乡村通电率达到100%,农户通车率达到95%,并建成一批农村电气化县。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1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上网。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狠抓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农水重点建设经费要向山区倾斜,扶持山区小流域治理、建设“当家田”和“当家塘”,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补助。

  逐步提高山区的通讯水平,“九五”末力争使60-80%的行政村通电话。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广播、电视的覆盖面。

  省交通、邮电、水利、电力、科技、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在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要重点扶持山区搞好各项基础建设,要在今年年底前拿出规划,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项目、并列入考核指标,定期检查。

  山区基础建设投入,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放宽政策,积极争取外地和世界各地经济组织前来投资、积极争取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

  八、进一步调整、放宽政策,扶持山区经济发展

  (1)加快木材经营体制改革。在严格林政管理、严格限额采伐和运输许可证管理的前提下,对木材经营实行有限度放开。鉴于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改革应当十分慎重,由省里先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探索不断完善的办法。

  为了防止乱砍滥伐,林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违法的要依法惩处。要让利于民,杉木、松杂木经营的毛利率必须严格控制在12%、15%以内,由各县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代表和农户代表实行监督,定期审计。国有木材经营单位要实行政企分开,不再承担行政性职能,主要发挥木材经营的主渠道作用,参与调节木材市场价格。

  (2)调整木材经营税费。除国家和省批准收取的税费外,地、市、县自定的各项收费一律取消。今后新设的木材收费项目须报省减轻农民负担主管部门审批,省以下无权自行审批任何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搭车收费。为减轻林农负担,育林基金由按第一次木材销售收入的12%征收调减为按10%征收,按2∶1∶7比例分别由省、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掌握;更改基金由按第一次销售收入的8%征收调减为按5%征收。同时,相应提高木材收购价格,以增加林农收入,物价、审计、监察部门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调整水电费价格及返还比例。按照水电、火电同价的原则,逐步理顺水电价格和收益分配关系。皖西几大水库发电收入基数内返还库区的资金由原定每千瓦时0.011元上调至0.02元;超基数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15元上调至0.245元,其提价部分70%返还库区,30%留民站用于生产建设。今后电价若调整,其返还比例也作相应调整。

  (4)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从淠、史、杭灌区所收水费上交部分中40%返还库区、并附加10%的库区扶持金的政策,这项政策1995年后仍继续执行。返还的水费要按淹没土地的亩数分配使用。

  (5)对贫困山区、库区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关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适当予以照顾。

  (6)山区茶叶、蚕茧等农业特产收购资金,由农业银行予以重点保证。

  上述征收的育林基金、更改基金和各项返还资金要列入专项,加强管理与审计,用于扶持山区生产,严禁挪作他用。

  九、切实加强对山区工作的领导

  山区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总揽全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经常深入山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山区扶贫开发中的新矛盾、新问题。省里由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对山区工作的领导。

  山区各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山区经济、改变贫困面貌上;要按照省里制定的农村小康生活标准,全面制定本地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规划。建立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山区县可在县直机关推行包乡包村制度,实行脱贫致富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山区乡镇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政绩显著的要给予奖励或记功。今后县级干部主要从实绩突出的优秀乡镇干部中提拔。如因职数或年龄限制,个别突出的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享受副县级待遇;对长期在贫困山区工作并有突出成绩的少数正县级干部,经上级批准可以享受副地(市)级待遇,具体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要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重点是选好村党支部书记。村干部报酬应同工作实绩挂钩,对政绩突出的村干部,可考虑从干部自然减员指标中予以转干。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村干部退休保险制度。

  切实加强各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国家和省里安排的以工代赈和各项扶贫投入,要坚持统筹安排、重点使用的原则,把扶贫资金的分配与项目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直接挂钩,千方百计提高扶贫资金的经济效益。要继续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发现问题,要认真处理。

  加强省、地(市)、大中型企业与贫困山区县的对口扶持,委派干部挂职,重点帮助提供信息,培养人才;大中型企业可与贫困山区特色建立劳务基地,发展长期劳务合作。具体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脱贫致富办公室负责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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