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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4-06-10
【实施日期】1994-06-1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皖发果[1994]第6号
1994年6月10日
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省山区坚持扶贫与开发并举,山区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以资源开发为主导的支柱性产业初具规模,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加快,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地方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农民人均收入明显增长,绝对贫困人口逐年减少,一部分乡村开始走上致富道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山区经济整体实力不强,大多数地方刚刚解决温饱,而且很不稳定,还有少数地方尚未脱贫,经济发展的障碍依然很多,在本世纪末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任务相当艰巨。
社会主义主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山区经济振兴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活力,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山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