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26 浏览 25158 次
、路配套合理,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安全。

  二是核心区面积一般连片集中500亩以上(花卉苗木类核心区面积300亩以上),良种覆盖率96%以上。

  三是有采后处理场地等配套设施。其中,茶叶园区有标准茶厂,并达到《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省地方标准要求。

  四是核心区内喷、滴灌等设施齐全;病虫综合防治、产品质量安全速测、产销信息网络等设施配套。蔬菜、花卉类园区核心区标准大棚面积达50%以上。

  2.畜牧类

  一是有独立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粪便处理区和病畜隔离区。

  二是畜舍排列整齐,结构科学合理,生产工艺先进,实现粪尿、雨污分离,牧场周围有绿化隔离带。

  三是园区规模原则上要求:生猪存栏1万头以上;奶牛存栏1000头以上;种、蛋禽存栏分别为1万和3万羽以上;肉禽年出栏5万羽以上。

  四是兽医室、饲料仓贮和畜禽粪尿处理设施完善。奶牛园区有配套挤奶设备和青贮窖,生猪园区有隔离舍和肉猪出售台。

  3.综合类

  一是核心区面积要求连片集中1000亩以上,且有1个产业功能区块面积达到相应专门化园区标准的75%以上,或两个产业功能区块面积均达到相应专门化园区面积标准的55%以上。

  二是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安全。养殖区块还应有独立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粪便处理区和病畜隔离区。

  三是主导产业区块配套设施、设备标准达到相应专门化园区标准。

  四是核心区种养类产业区块生产工艺、处理场地等标准符合相应专门化园区标准要求。

  (三)机制与管理

  1.当地政府重视,并列入当地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

  2.组织实施主体明确,生产经营实行企业化运作。

  3.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有一套较为完备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措施。

  4.园区与科研院所、工商企业等单位的合作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范。

  5.有产前、产中、产后自我服务组织。

  6.带动作用强,能指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民的产品生产。

  7.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科技水平

  1.有注册商标和品牌。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农药、化肥、药物等投入品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要求;主导产品有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达到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

  2.有较强的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能力,积极引进、转化和创新应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优良新品种和适用先进设施。

  3.主要从业人员持有绿色证书,或具有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劳动力比率达60%以上。

  (五)园区效益

  1.经济效益好,单位面积产量与产值比周边同类产业区高15%以上。

  2.社会效益好,园区建设推动集约化生产水平提高,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率,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区域未来发展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

  3.园区建设能有效改善当地农业发展条件,有利于当地传统农业提升、生态环境改善、农业功能拓展和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致富农民、发展农村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建设模式

  1.设施栽培模式。以工业化装备和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为基础,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地膜覆盖,大棚、温室、无土栽培等多种方法,营造“全天候”的农业生产条件,创造具有更高产出率的光照、热量、气温和土壤等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作物常年生产、多季收获、优质安全、高产高效。

  2.生态养殖模式。通过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网络技术,把工厂化集约生产嫁接到生态化养殖上,对生产过程进行标准化、企业化和精准化管理,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生产出具有天然养殖特性的绿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品质和价值。

  3.立体种养模式。把种植业和养殖业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优化组合,依据动植物生态共生圈、食物链和循环经济原理,充分挖掘农业资源的生产潜力。

  4.种养加一体化模式。把具有产业关联度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紧密地结合成有序的产业链,使农产品得到循环利用,多次增值,开发创造多种功能,不断提高农产品效用和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链延伸,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充分挖掘农业增效和吸纳劳动力的潜力。

  5.休闲农业模式。依托农业主导产业,通过对田园景观、自然生态资源、环境资源与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等的规划设计及利用,把生产、生活与休闲、生态有机结合起来,开发、拓展农业文化、生态等功能,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五、建设内容与要求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按照园区的规模和功能,建设较高标准的农业生产或加工、销售等配套的基础设施,包括园区的沟渠路、生产经营用房、机电灌溉、农业机械、设施大棚、生产加工和管理调控等配套设施装备。对于由其他各类园区或基地改造提升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采取缺什么补什么,进行提高完善。

  2.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要求园区从实际出发,建立切实可行的综合防治机制,采取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规程,组织生态化生产。在肥药施用上,推广应用减量增效控污技术,积极应用有机肥、生物肥等生态肥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畜禽养殖上,实行生态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养殖模式,建立沼气工程等能源环保设施,加强排泄物治理,积极推广“猪-沼-作物(果)”等农牧结合的生产模式,加强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

  3.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建设。建立严格的标准化规程和制度,在生产、加工、储藏和营销等各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和绿色生态化技术。严格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定期检查档案记载情况,切实按照规定标准,实行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准入”的全程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控制。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打造农业知名品牌、文化品牌和绿色品牌,创立优质农产品名牌产业链。

  4.创新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园区科技含量。根据园区承担的示范引导功能的要求,建立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创新应用农业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开发等先进技术,全面推广应用各项成熟的生产技术,努力培育和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加强试验示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建立农民信箱,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技推广和农业生产管理方式。

  5.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培育园区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带头人,通过多种形式努力强化园区组织管理、生产经营和技术科研等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升,掌握科学种养技能、先进装备使用技能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支持鼓励他们参与园区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园区的技术集聚区效应和基础设施优势,加强对周边农民培训,发挥农民现代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示范基地的作用。

  6.引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创新经营管理机制。采取资本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园区集聚优势,创新产业化发展组织体系和生产模式,积极开展定单农业,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与农民接成利益共同体的联接机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又快又好发展。

  六、项目申报与管理

  1.根据中央、省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示范园区建设标准,从当地农业生产实际、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出发,选择生产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区域性和代表性较强的建设项目进行申报,以项目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2.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实施主体、主导产业、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功能设计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和管理制度健全。

  3.项目申报采用《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申报材料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管理和实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实施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要素。项目申报材料需附评估论证意见、市农业局推荐意见及其他必要的附件、附表、附图和资金来源证明。

  4.项目以当地农业、财政两局联合文件形式通过“浙江省农业厅网上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并以正式文本形式送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于2006年11月15日前上报。每个市园区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由省农业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联合论证,择优确定。对于省立项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补助。

  5.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各地要落实措施和内部责任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培训和检查,严格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和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确保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项目完工后,各地要设立“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标志牌(样式稍后下发),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按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6.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任务重、涉及面广、投入大,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地制订发展规划,出台相应激励扶持政策,调整优化投资方向与结构,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效应、园区业主的积极性和投入的主体作用,大力吸引其他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投资,不断增加对高效生态农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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