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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加强科技宣传和普及。认真贯彻执行《科普法》,建立和完善科普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科普投入有关规定。在各级财政科技经费中要确保有一部分专项用于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科技行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社科联、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广大科技人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技知识、重大科技成果、先进科技人物以及科技工作的典型经验等,努力营造倡导科学方法、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业环境。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