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任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郭风集 配合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林业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不法行为,严查建材制假售假大案,依法取缔无照、无证生产建材企业,有效监控重点建设工程在用建材产品,努力提升我省建材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有效整治有毒有害、危害人身健康的装饰、装修材料;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加强对建筑扣件、水泥、电线电缆的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建材批发交易市场;大力整顿重点建筑工地在用建材产品,有效杜绝已经淘汰、限制使用和不合格建材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分工,协调联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依法对建材生产领域进行整治。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产品的产业政策制定和解释,为整治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实施监管,严防不合格建材产品用于建筑工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建材整治工作,强力整治建材交易市场,依法规范建材经营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环保要求不达标的生产企业;林业部门负责对木材及木材制品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建材案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建材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各部门之间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打狠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建材产品问题多发区域,要集中组织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对建材制假售假案件,要高度重视,一抓到底,决不姑息迁就。要坚决查办一批建材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严惩不法分子,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对整治重点产品,要采取连续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有关问题反弹。
(三)打扶结合,标本兼治。各地在加大对不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区别不同情况,积极帮扶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建材生产企业上能力,上水平,促使其做强做大,努力提升我省建材产品的质量水平。要加强对我省名优建材产品的宣传,让合格产品引领市场,成为消费主流。要加强研究,及时总结,探索建立预防问题发生的监管模式,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研究制定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相互配套、互相衔接的监管措施,形成对建材产品的全方位监管。
(四)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推动工作深入。对问题频发、整治不力的地方,要加强督导,对因重视不够、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而引发了重大问题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