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国家计划下达后,不得自行修改。如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经下达计划的主管单位批准后,可酌情调整,调整时间一般在第三季度。
第二十五条 各省、市、自治区商业行政部门、各专业公司、部直属企业,要按年、按季(或半年)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分别向下达计划的单位报送书面报告。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要在年终后三十天内报出;季度(或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要在季终后十五天内报出。
第二十六条 各地在上报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中,除了要如实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计划的各项因素外,还要认真地对制订计划和执行计划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总结。对执行计划好的单位要表扬,对执行计划差的单位要批评,对不执行计划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检查计划应以正式审批下达的计划指标为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只规定到省、市、自治区商业行政部门、专业总公司、部直属企业,以及主管商业部和专业总公司归口商品的其他部门。各级商业部门、企业都要执行本办法的统一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公司的商品流转计划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关于粮食、食油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商业部付料安排生产的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计划管理办法和主要工业口单列批发给供销社销售农村的计划管理办法,由商业部另作规定。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一九八四年开始执行。
附一:
商业部计划商品目录(60种)
粮食类:*粮食
油脂类:*食油、*桐油
棉麻类:*棉花、*棉短绒、*黄红麻、*苎麻
畜产品类:*绵羊毛、羊绒、*牛皮、绵牛羊皮、山羊皮
土产类:*毛竹、篙竹
日用杂口类:*铁锅、*日用陶瓷器(其中:*饭碗)
肉食禽蛋类:*生猪、*菜牛、*菜羊、*鲜蛋
糖业糕点类:*食糖
干鲜果品类:*苹果、*柑桔
百货类:*胶鞋、*火柴、*肥皂、*洗衣粉、香皂、*保温瓶、*缝纫机、*国产手表
文化用品类:*机制薄纸、*铅笔
纺织品类:*棉纱、*棉布、*涤棉布、*维棉粘棉及其他化纤棉布、*中长纤维布、*人棉及其他化纤布、*呢绒
针棉织品类:毛巾、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床褥单、*毛线
五金类:*元钉、*镀锌铁丝
交电类:*自行车、*普通灯泡
化工类:*硫磺块
石油类:*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
农业生产资料类:*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其中:地膜)
废旧物资资类:*废钢铁
注:1.品名前有“*”符号的是国务院管理(国家计委统一平衡)商品。
2.对某些农副产品,商业部只对主要产品进行计划管理,具体商品的管理范围另行规定。
附二:
商业部专业会议平衡商品目录(77种)
畜产品类:羽毛、小湖羊皮、羔皮、猪鬃、猪肠衣
土产类:生漆、棕片、蜂蜜
日用杂品类:草席、土纸
废旧物资类:破布、破布鞋、废麻、杂骨
糖业糕点类:糖精、奶粉
洒类:名洒、啤洒
百货类:牙膏、铝锅、搪瓷口杯、搪瓷面盆、钟、电筒、电池
文化用品类:机制板纸、钢笔、印相纸、胶片、胶卷、油墨
针棉织品类:线袜、锦纶袜、木纱团、棉毯、胶工作服雨衣
五金类:窗纱、合页、插肖、暗门锁、木罗丝、马铁零件、秋皮钉、锉刀、活板手、钢丝钳、台案秤、手用钢锯条、铁砂布、铁丝布、交电类:自行车外胎、自行车内胎、自行车零件、打气筒、补胎胶水、花线、胶质线、日光灯管、胶水电料、镇流器、黑胶布、电度表
家电类:半导体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
化工类:石蜡、明矾、硫酸铝、红矾钠、小苏打、保险粉、染料、油漆、硫磺粉、铬酸酐
注:冼衣机、电冰箱仍作为专业会议平衡商品,归类问题另行通知。
附三:
计划表式
1.商品流转总值计划表(附表一)
2.商品流转类值计划表(附表二)
3.主要商品流转计划表(附表三)
4.一级站商品流转计划表(由商业部专业总公司制订)
5.专业会议平衡商品计划表(由商业部专业总公司制订)
6.社会购买力和商品可供量估算表(按省、市、自治区计委表式抄报)
7.粮食、食油、棉花、棉短绒、黄红麻、苎麻、牛皮、生猪、食糖、绵纱、棉布、石油等主要商品平衡表、申请计划表和计算表等,均由商业部各有关局、专业总公司分别具体规定,由有关单位编制,经省、市、自治区商业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商业部有关局、专业总公司。
附四:一九 年商品流转总值计划表(略)
*注:本篇法规已被《商业部经复查和清理宣布废止的商业法规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1988年1月1日 实施日期:1988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