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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产技师工种
1.抽丝工;
2.分丝工;
3.机编网工;
4.扎网工;
5.定型(染网)工;
6.挤压成型工;
7.捻线工;
8.制系工;
9.检验工;
10.淡水育苗工;
11.淡水成鱼养成工;
12.大水面(湖泊)捕捞工;
13.淡水育珠工;
14.饵料配制工;
15.植莲工;
16.湿法渔粉制作工;
17.要素合剂工;
18.针剂工;
19.化学检验工;
20.微生物检验工;
21.调味斩拌工;
22.充填结扎工;
23.杀菌工;
24.烘干工;
25.烤(滚)压工。
说明:
根据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对1979年原农垦部、农业部颁发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的工种名称作了如下改动:
1.将农田工改称农艺工,包括作物栽培、良种繁育、植保病虫测报等。
2.将蔬菜工、果树工、桑园工及新增的花卉工、苗圃工统称为园艺工。
3.将养猪工、养牛工、养禽工、养鹿工、养羊工及新增的养马工、养兔工统称为畜禽饲养工。
4.牧医技师工种中的动物饲养工改为实验动物饲养工。
5.牧医技师包括的范围有畜牧、兽医、制药三个方面的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