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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热点引导有力、服务发展大局的方针,协调配合新闻媒体做好扶优治劣、两翼推进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加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成效,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我国食品信誉;同时要坚决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不法分子。
(四)严格督查督办。
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工作的检查。在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