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农业部公告2009年第12
下一主题: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定期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非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补贴产品选型工作,把它作为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选型办法,引进竞争机制,参照招标程序,确保选型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选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统筹做好农机选型各项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企业,2010年部、省两级选型应继续不向参选企业收取费用。
(二)继续做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收尾工作。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办农[2009]66号)要求,继续扎扎实实地完成好2009年补贴各项收尾工作,加强检查和调研,搞好绩效考核,确保实施成效。要及时做好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统计分析,各省要将汇总后的电子信息档案资料于12月20日前报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三)提前谋划好明年补贴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扩大省级财政农机补贴投入规模,并结合实际,认真统筹考虑安排2010年补贴各项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调研摸底,为明年补贴专项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初定范围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