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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沟通,加强督查。各地在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农业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按照农业部、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研究应对措施,有效处置。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制度,扩大监测地域和品种范围,及时分析、预警、发布有关信息。对产品来源广、社会影响大的检测结果,在发布信息的同时,应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发布评估结果和意见。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过程中,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产业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普及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科学知识,及时应对和处置不实信息。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小结、整改提高方案、总结报告及投入品清查报告,要及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组。
联系人: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宋丹阳、杨扬;联系电话:(010)64193168;传真:(010)6419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