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农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基地农场的监督和指导,于每年年底前将示范基地农场工作情况报我部农垦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我部将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农业有关规定对示范基地农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示范期间出现质量安全事件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农业部无公害示范基地农场的资格。
附件:第二批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场名单
农业部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