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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健全农药残留监测体系是做好农药残留监控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残留监测体系不健全,残留检测能力有限、覆盖面窄,对残留量超标问题监管力度不够。我部正在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农药残留监测体系规划。
(一)制定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目前,我国只制定62种农药在108种农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这远不能满足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我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专项计划,已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列为重点内容,计划在2000-2005年间,基本健全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体系。
(二)加快农药残留检测网络建设。各省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以农药检定机构为基础,至少建立一个具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配备相应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为省级农药残留检测网络建设提供技术保证。
(三)积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在一些经济发达、具备条件的省市,要开展经常性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为政府正确掌握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状况提供科学、可靠数据。我部今年已在5个省设立了15个农药残留检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要抓紧完善和推广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尽快在实际检测工作中发挥作用。
农药残留监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切实搞好农药残留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