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产业优化升级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8 浏览 30957 次
个生物工程与新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新型材料。发挥我省物质结构、人工晶体、材料科学和化学工程研究开发方面的优势,发展以晶体材料、陶瓷复合材料、自清洁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稀土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冶金新材料和化工建筑材料、新合纤、装饰装修材料为主的新型材料产业。

  ——软件产品。以福州、厦门两个软件园为龙头,大力开发中文信息处理、网络通信、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服务、金融与财税、多媒体等应用软件和支撑软件。面向市场,培育发展若干具有一定实力的软件产业集团,使软件产业逐步成为整个信息产业的主导产品,成为新的增长点。

  ——环保产业。发展以水和空气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及储存技术、环保监测仪器制造为主的环保产业。以龙净、丰泉、新大陆环保公司等为主,发展燃煤电站烟气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工业废水及城市污水处理装置,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城市垃圾处理装备等环保机械。引导相关企业通过引进、吸收、创新和自主开发先进技术,研发环保新产品,建设环保装备生产基地。利用生物技术、物化技术进行污水和制鞋业的三苯、废气的处理等。

  (五)发展壮大旅游业

  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突出“山海、台侨”特色,优化旅游产业结构,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作为经济新增长点的作用。树立大产业、大市场、大旅游的观念,搞好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强旅游点线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跨地区的旅游联合。加快旅游资源整合,着力培育旅游精品,加强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发展旅游产业,逐步把我省建成旅游设施完善、景点布局合理。交通安全便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接近国际标准。观光与度假相结合、富有特色的我国著名旅游区和旅游强省。争取到2005年,年接待境外旅游者220万人次,旅游创汇13亿美元,接待国内旅客560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50亿元人民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560亿元人民币的目标,相当于全省gdp的10%。

  ——构建五大旅游区,优化旅游资源结构。一是构建以武夷山为中心的闽北绿三角生态旅游区;二是构建以厦门为龙头的闽南金三角滨海商贸旅游区;三是构建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中都市休闲文化旅游区;四是构建闽东山海风光旅游区;五是构建闽西客家民俗风情旅游区。优先发展以厦门为龙头的闽南金三角、以武夷山为中心的闽北绿三角、以福州为中心的省会旅游区,并加强山海旅游协作。

  ——开发旅游名牌产品,促进旅游产品结构升级。突出打好武夷山、媚洲岛、福建土楼、鼓浪屿等特色旅游产品。重点开发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文化旅游和商贸休闲度假等主题的旅游,形成精品旅游线路,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着眼于优化组合,扩大规模,推出创新意识强、科技含量高、文化内涵深的大型旅游产品,提高购、娱的比例。重点建设武夷山、厦门、泉州、湄洲岛、金湖等旅游基地和十大旅游重点项目。

  ——拓展三大旅游市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结构。坚持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发展。一是大力拓展国内旅游,把发展国内旅游作为活跃市场、扩大内需、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的主要措施。重点以省内客源市场为基础,着力开拓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客源市场,并创造条件北扩西进,拓展新的客源市场。二是大力开拓国际旅游市场。以台港澳市场为主体,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市场为重点,加大欧美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发达国家游客在境外客源市场中所占的比例,提高旅游商品外汇收入比重,接待境外旅游者和旅游创汇继续保持全国第四位。适应两岸形势发展要求,发挥厦门、媚洲岛等实行台胞落地签证的优势,拓展海上直航旅游,形成以福州、厦门为中心,湄洲岛、东山岛、平潭岛、崇武、三沙、武夷山为前沿基地的对台旅游格局,使我省成为台湾游客进人大陆的开放口岸及中转站。三是逐步扩大出境旅游。发挥我省的人文、区位优势,组织国内游客出境旅游。重点做好香港游、澳门游、东南亚五国游业务。同时,努力开辟和做好赴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日本、美国、欧洲等国旅游业务,扩大出境游目的地。

  (六)加快发展信息咨询业

  顺应世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以“数字福建”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信息业的社会化、产业化,促进信息市场的发育,逐步建立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宽带传输网络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市场化、国际化为目标,统一指导与分散经营相结合,与其它商品市场及要素市场相互渗透,与国内主要信息市场互联互通,具有一定规模和现代电子技术手段的信息服务体系。同时大力发展咨询服务业,提升咨询服务的水平,促进产业化进程。

  ——信息服务业。围绕推进国民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这一中心任务,加强信息传送和信息资源网络建设,加快发展数据库、信息加工增值、信息系统及设备维护修理、软件开发等以计算机应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服务业。“十五”期间的重点,一是积极培育信息市场,合理划分经营型和非经营型信息服务机构,加快信息服务产品商品化和信息服务单位企业化进程。保护信息知识产权,实行信息加工处理有偿服务,防止公共信息垄断,促进信息社会共享。二是加强信息资源的分类管理,强化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护国家机密。

  ——电子商务。“十五”期间的重点,一是制定发展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框架及行业发展整体规划。二是加快电子支付系统和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建立覆盖设区市的专业电子商务配送网络。三是从示范工程人手,通过电子商务特别是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应用,推动管理、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降低成本,扩大闽货市场占有率。四是加快我省旅游电子商务交易网建设。

  ——咨询中介服务业。努力扩大咨询服务领域,积极引进国际咨询服务组织,大力拓宽咨询服务业务种类,特别是加强决策、工程技术、会计、审计、税务代理、海关代理、资产和资信评估、市场调查、管理、法律等咨询中介服务业。加强各类咨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与国际咨询服务业的合作,提升咨询服务的水平,促进咨询业产业化进程。

  三、政策措施

  (一)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产业技术升级

  1.建立重点行业省级工程研究开发机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选择电子、机械、石化。轻纺等领域有较强研究能力和经济实力的龙头企业、研究院所,并依托行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高校、企业、民间的资金和科技力量,联合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研究开发机构,面向市场选题和政府、企业委托(或签订合同)等形式承担行业发展的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项目、企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和支持通过购并方式吸引跨国公司在闽建立研究开发中心和管理营运中心。近期重点鼓励和支持已在闽投资的“中华”显示管、“冠捷”电脑显示器、“戴尔”电脑、“柯达”感光材料、“林德”叉车、“abb”电器、“佳通”轮胎等公司在闽建立健全研究开发中心。

  2.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以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力度,把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加速形成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使企业技术中心成为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新产品开发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地。对以公开招标、政府合同等形式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重大技术引进和模仿创新项目、重大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的单位,予以专项资金扶持;对省级工程研究开发机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定额补助;对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重在3%以上的,在开发费用方面予以一定比例的专项补贴。

  3.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支持。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在我省注册建立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培育创业资本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各地组建各种形式的、以民间资金为主体的担保公司。搞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包装,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招商引资、资产重组、股份重组、股份合作。嫁接改造、股票上市等形式,积极吸纳各方资金向技术创新方面投资。

  4.实施《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用好用足现有扶持高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发展的一系列政策,鼓励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大力推动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每年评审确定一批技术攻关、高技术产业化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二)以品牌为核心,推进名牌产品竞争优势的形成

  1.实施创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攀登计划”。每年从省级名牌产品中筛选一些技术含量与附加值相对较高,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品牌产品进行辅导。列入“攀登计划”的企业,政府优先支持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建立产业研究开发中心或技术开发中心。

  近期重点扶持“实达”、“厦新”、“大通”、“厦工”、“太阳”、“浪升”、“福人”、“金鹭”、“星光”、“柒牌”等省名牌产品进军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同时巩固发展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安乐、安尔乐”、“富贵鸟”、“片仔癀”、“万利达”、“金得利”、“福耀”、“厦华”、“南孚”、“福辉”等9个品牌,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2.引导社会资源向名牌企业集聚。把培育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与培育名牌产品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上市,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强上市辅导,加快上市进程。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收购、兼并、租赁、承包国有企业,或以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参股、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加速品牌企业的低成本扩张,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快速抢占市场空间。

  3.加快新产品开发。重点在主导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强化技术创新,研究市场消费趋势和潜在市场需求,形成开发生产一批、研究储备一批新产品的良性循环机制。加速产品更新替换步伐,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

  (三)增强国有资本的产业导向功能,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1.加大国有经济调整力度。省级行业(控股)国有独资公司要强化资本运作,对其全资或控股并运行较好的企业,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减持国有股份,政府将减持股份获得资金投人行业发展的技术前沿和成长性的项目,增强国有资本促进行业发展的导向性作用。加大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力度,选择中国武夷、南纸、福日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减持国有股试点企业,积极推进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的资产联合重组,利用资本市场为产业结构调整筹措更多资金。近期重点推动福建省汽车工业、造纸工业、人造板行业的重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2.加快国有资本的退出步伐。对国有工业中的那些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设备、技术和工艺落后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生产能力,要强制性限期退出市场。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包括服务、纺织行业,一般消费需求的食品、饮料、日用品等行业,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通过各种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支付“企业退出”费用,建立省级“国企改制和破产准备金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依法破产,实现国有企业的顺利退出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3.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组建和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大企业强强联合,使存量与增量资产按市场取向向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集中力量抓好55家大型企业(集团),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实行一厂一策、一项目一策,使政策、目标、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发展与大企业分工协作的中小企业集群和高新技术的“小巨人”企业300家,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生产方向发展。建立省级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为大型企业生产配套产品、上下游产品配套、延伸产业链的中小企业实行贴息,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的进出口,并给予一定补贴,帮助企业产品打开国际市场。

  (四)提升开发区作为产业发展的载体功能,促进产业升级

  1.把重点开发区作为培育主导和新兴产业的基地。加快对现有各类开发区的整合步伐,重点办好现有开发区。筛选一批开发实绩显著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开发区作为省级重点开发区予以扶持;将一些长期开而不发、功能混乱的开发区转为集中发展的工业园区。提升重点开发区的规划水平,突出功能开发,使重点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与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着力在开发区培育一批产业升级中能起先导作用的产业和项目。提升开发区作为新兴产业的载体功能,构筑全省电子信息、汽车、工程机械、石化、航空维修、纺织服装、制鞋与鞋材、生物制药等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各开发区优势,完善功能配套服务,建成为特色明显的开发园区。

  2.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开发区要围绕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和权限,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理顺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国家产业导向目录,拓宽外商投资领域,在项目立项、用地、环境评估、建设、管理等实行“一个窗口”审核服务。率先推行企业登记制度,探索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的做法。改善开发区投资环境,规范检查。借鉴外省经验,在开发区率先进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营”的试点,试行集中行政处罚权。

  (五)加快培育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1.灵活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旅游市场需求。允许运用旅游区(点)票价调节游客流量,运输部门可依季节、时段、路线实行差别定价,缓解游客过度集中造成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压力。

  2.培育发展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在统一规划和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允许以合资、独资、承包、租赁等方式,将旅游资源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出让给企业法人开发经营。

  (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1.稳定和完善土地政策。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搞活土地经营权,允许农民承包的土地转包、倒包、转让、入股、租赁、联营,或通过乡(镇)、村的土地经营服务中心,集中农民转让、倒包、转包、入股的土地,形成连片规模地转租给其他经营者。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使用权按市场需求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真正使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经济体制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的竞争力。

  2.调整粮食购销政策,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购销市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对国家级和省级粮食生产基地实行粮食订单收购,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拉开品种、质量差价,实行合理的等级、地区、季节差价,促使农民按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做好农产品的收、储、运、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集中资金建设和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销售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在大中城市联合建立连锁销售企业,增加农民在流通领域中的利润分成,增加农户收入,提高生产收益。

  3.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扶持省级1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培植几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保鲜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向深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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