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浙江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0 浏览 43718 次
>  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林业生产实际情况,为明确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和重点,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省林业现化代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以改善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林产品的社会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山区经济振兴,早日实现现代化为目的,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特色林业,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发展林产品的综合开发和深度加工,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项目、龙头企业,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产品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实现林产品种养加、产供销、贸工林、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近期目标是: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稳定在9500万亩左右。到2010年,全省建成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商品林业基地4000万亩,生态公益林3000万亩,兼用林2000万亩,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建成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林业自身规律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生态环境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林产品量多质优,森林资源高效利用,森林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指标,2002年达到500亿元,2005年达到600亿元,2010年达到900亿元。

  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一是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以钱塘江、瓯江等水系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高标准平原绿化,太源流域防护林,退耕还林,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生态型国有林场,城镇绿化工程等九大林业生态工程为骨干,建设好3000万亩生态公益林,逐步达到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生物种群配置科学合理,生态屏障效能有效发挥。二是加速林业产业发展。着力优化第一产业,重点抓好竹林、名特优经济林、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商品林业基地,积极实施百万亩千元山高效林业示范工程,进而带动和促进全省千万亩千元山高效林业基地和4000万亩商品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重点抓好花卉种苗,森林旅游,竹木制品加工(新型人造板,新型建材),森林食品加工(森林果蔬的保鲜、贮藏、加工,森林药品的加工),林产化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扶持一批林业产业骨干项目和龙头企业。争取到2005年,在全省形成20个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利税超过500万元(其中10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林业龙头企业,带动整个林业产业的发展。

  (一)商品林业基地建设。

  1.竹林。全省现有竹林面积936.8万亩,其中毛竹792.2万亩,杂竹144.6万亩。毛竹蓄积量9.1162亿株,林分亩均立竹108株。竹林发展的重点是改造毛竹林低产林,使竹林亩均收益由原来的200多元提高到800多元。根据立地条件,适当新造部分速生林、笋竹两用林、食用竹笋基地,竹林总面积达到1000万 ̄1200万亩;林分亩均立竹量提高到150株以上,蓄积量12亿 ̄15亿株以上。

  2.名特优经济林。全省现有经济林面积1649万亩,但有相当部分品种品质劣、产量低、效益差,需要逐步加在改造提高。经济林基地建设的重点是低效林改造,同时适度发展一些新特优品种。通过改造和培育,使亩均收益由原来的300多元提高到800元以上。大力发展珍稀干果、名贵中药材、优质水果商品生产基地,总规模达到2000万亩左右。重点发展以山核桃、香榧、银杏为主的珍稀干果基地,以食用笋、香椿为主的森林蔬菜基地,以柚类、青梅为主的山地水果基地。

  3.用材林。重点调整用材林基地的树种结构,发展我省短缺的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树种、珍稀阔叶树种、菇木林。大力营造杨树、国外松、黑荆树等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到2010年达到1000万亩。加强原有大面积杉木林基地的扶育管理,增强扶育力度,培育大径材。

  (二)花卉种苗基地建设。

  我省素有“东南植物宝库”和“花木仓库”的美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花卉植物1230多种,栽培品种达360多种,是全国最大的观赏花木生产和销售省份,花木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区,输出花木占全国花木出省量的32%。我省也是全国商品盆景三大出口基地之一,年出口商品盆景20多万盆。特色花木品种丰富,在中国的名花中,盛产于浙江的有梅花、杜鹃、兰花、水仙、菊花、荷花、桂花、茶花等。我省花卉种苗业的发展重点,一是充分发挥丰富的品种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和扩大特色花木品种的栽培面积和生产规模,按照区域化布局的要求,建立适度规模、高质量的花木生产基地,提高特色花木品种的商品率。同时,开发研究和引进新品种,建立花卉种苗基地,把花卉种苗培育成一个产业。二是积极发展花卉配套产品,如花肥、花具等。三是提高花木生产流通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花卉种苗的生产面积和产值由目前的14.6万亩、15亿元,到2005年增加到30万亩、40亿元。

  (三)森林旅游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向往那种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生活情趣,以森林景观为主体,为人们提供休憩、观光、度假、科普服务的森林旅游业正在兴起。我省森林景观资源丰富,全省有特色、有风景优势、可供森林旅游开发的景点达70多处。发展森林旅游业的重点:一是扩大森林公园的数量和面积;二是按照不同的景观资源、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市场定位,分层次进行规划建设;三是进一步挖掘、开发、完善森林公园的景点,提高品位;四是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设施;五是构建和完善森林旅游网络;六是以宣传“走向自然、认识自然、保护环境”主题为契机,扩大对外宣传,加大森林旅游的促销力度。到2005年,全省森林旅游业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15万人次,经营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四)竹木制品加工业。

  竹木制品加工业是带动山区工业发展的主导产业。目前全省有竹木制品加工企业1.25万家,总产值近200亿元。竹木制品加工业要在继续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人造板、竹木日用品、竹木工艺品与玩具三大系列产品加工的同时,重点发展人造板新板种、新型建材、装饰用材、包装用材、家具制造用材,如水泥刨花板、水泥木丝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的二次加工、细木板、小径材胶合板、竹胶板、竹木复合板等。加大力度引进开发竹产品深度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力发展竹材深加工、精加工。扶持木制日用品、工艺品、玩具的生产和出口创汇。

  (五)森林食品加工业。

  近年来,森林绿色食品在人们的食品结构中的比重正悄然增加,国内和国际市场前景看好。充分发掘我省生物资源多样性的潜力,发展我省森林食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森林蔬菜、竹笋及板栗、杨梅、柑桔等大宗经济林干鲜果品的深加工,开发加工系列产品。香菇等食用菌发展要控制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发展深加工,向减少资源消耗,提高效益转变。同时大力推广短轮伐菇木林培育技术,实现香菇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林产品加工项目的布局,根据经济林基地的分布情况和加工企业的现状,重点改造和发展竹笋主产区的竹笋深度加工,丽水的食用菌加工,诸暨、新昌、建德的板栗加工,临安的山核桃加工,湖州、杭州的青梅加工,遂晶的森林食品加工,常山的胡柚加工,衢州、台州的柑桔加工,浦江、嵊州的桃形李加工,义乌、兰溪的枣加工,台州的枇杷加工,慈溪、余姚、仙居的杨梅加工;同时根据经济林基地投产情况,新建3 ̄5条规模为5000 ̄10000吨的森林果品加工生产线。

  (六)林产化工。

  林产化工在我省有一定的基础,要稳定发展现有的传统产品,研究开发新型产品,重点发展杭州、湖州的活性炭生产,丽水、杭州的松香深加工,温州的黑荆拷胶、杜仲胶生产。研究开发人造板的防水剂、胶粘剂、森林天然药物以及天然色素、香料等新产品。

  (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业。

  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123种,省重点保护动物73种。其中毛皮兽36种,具有药用价值的动物129种,还有数量可观的食用动物资源和工业原料动物资源,都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野生动物驯养作为一项新的养殖业正在我省兴起,主要驯养繁殖种类有梅花鹿、兰狐、银狐、孔雀、鸵鸟、七彩山鸡、野鸭、野猪及各种蛇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业的发展,要以“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为原则,在抓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主要发展梅花鹿、扬子鳄等珍稀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及蛇类、鸟类、龟类等一般性保护野生动物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贯彻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国土绿化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继续实行政府领导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严格标准,严格奖惩。

  (二)深化林业经营机制改革。吸引社会各方面、各种所有制投资林业开发,进一步发展各类林业股份合作制,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鼓励林农或其他独立法人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动力等入股,组建各类林业股份合作企业,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三)实施科教兴林战略。认真实施林业种子种苗工程,推广良种良法、丰产高效栽培模式,提高林产品的品质,提高林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大林业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研究力度,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开发新产品、系列产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速林产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林产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发展林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增加林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四)分类经营。划分公益林和商品林,按照不同的生产经营目的,实行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定向培育,分类经营。制订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管理办法。

  (五)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培植一批规模适度、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经济效益高的林业产业骨干项目和龙头企业;坚持“谁有能力谁当头”,不管是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还是个体、私营林业企业,一视同仁。通过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经营。

  (六)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林业基地的规划设计、林产品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和名特优新良种壮苗供应等产前服务;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先进栽培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产中服务;加强林产品流通市场和购销网络建设等产后服务。

  (七)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发挥我省林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和沿海经济技术比较发达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开发我省的林业资源,特别要引进国外优质种苗、先进设备、先进加工工艺和技术,加快对传统林业的改造,提高林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水平。进一步扩大林产品的出口创汇,大力发展外向型林业经济。

  (八)加强人才培养。造就培养一大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强,具有现代科技知识和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林业企业家队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林业科技队伍;加强林业技术的推广培训工作,提高林农的整体素质。

  (九)加强林业产业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林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质量监督认证体系。发展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多种组织形式的林产品生产、技术质量协会。发挥各种林业专业协会在市场产供销信息、技术交流推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十)依法治林。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的采伐消耗管理、林地使用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依法保障林业经营者的投资、经营、收益权。依法减轻林农负担。

 

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浙江省水产局 2000年1月)

  为确保全省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按照《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渔业发展实际,制定《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

  (一)我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渔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装备渔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渔业,用现代管理方式管理渔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渔民素质的过程,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的渔业生产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大幅度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加水产品有效供给和不断提高渔民收入的过程。从我省各地区渔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分地区、分领域逐步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在2020年之前,全省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

  (二)我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的近期目标是:

  --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到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25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按1997年价格水平计算,下同);每个渔业捕捞和养殖劳动力所创造的渔业产值达到47000元;养殖与捕捞产量之比调整为35:65,水产品加工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渔业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35:30:35,渔业总产值在大农业中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渔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商品率达到90%以上,形成城乡贯通的水产品市场流通网络;渔业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普遍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管理渔业,建立健全政府对渔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渔业生产经营格局。渔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每个渔业劳动力平均渔机动力达到5千瓦以上,在水产养殖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作业;75%以上的水产养殖面积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渔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港、码头等渔业重要基本设施得到全面整治,达到能防御50年一遇的风暴潮的标准,水产基本养殖基地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

  --科技教育对渔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渔科教紧密结合,科技进步成为渔业增长的主要因素,科技对渔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广大渔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渔民收入稳定增加,生活舒适、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渔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渔区社会文明进步。

  (三)我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渔业现代化建设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浙江渔业的实际出发,遵循以下指导方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实施科教兴渔;走效益渔业发展道路;扩大渔业对外开放;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

  二、稳定和完善渔业生产责任制,提高渔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水平

  (一)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和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渔业生产责任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在水产养殖地区,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渔(农)户的池塘(水面)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有偿转让、股份合作、使用权拍卖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机制。在海洋捕捞渔区,继续稳定和完善海洋捕捞渔业股份合作渔船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新的形式逐步走向联合,组建成前后方配套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渔业集团,实行新型的渔业双层经营,提高渔业整体效益。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渔业生产集约化经营。在充分尊重渔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推进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单位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渔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养殖水产品产量的70%以上由规模经营大户和养殖场提供。

  (三)不断发展壮大渔区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渔区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通过资源开发、资本经营、资产管理和社区服务,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和实力。进一步发挥渔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多元化的渔业专业服务组织,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调整优化渔业结构,构建区域特色渔业新格局

  (一)调整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提高渔业综合经济效益,促进渔业各产业的协调发展。

  --主攻发展水产养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全方位推进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逐步使全省浅海可养面积养殖利用率达到60%,沿海滩涂和内陆淡水水域可养面积利用率达到90%左右,同时大力推广稻田养鱼;建立水产养殖新品种引进、繁育中心,并建立覆盖全省的鱼、虾、蟹、贝、藻等种苗生产基地。到2010年,全省养殖面积力争达到500万亩、产量185万吨(其中海水养殖110万吨、淡水养殖75万吨)。

  --调整稳定近外海捕捞。通过调整捕捞作业、捕捞品种、捕捞渔场,在利用带鱼等传统资源基础上,合理开发尚有一定潜力的中上层鱼类和头足类资源;调减帆张网和底拖网等传统作业,恢复发展灯光围网,加大疏目拖网推广力度,适量发展笼捕作业,努力实现捕捞作业多元化、捕捞品种多元化和捕捞渔场多元化,使近外海捕捞产量保持在270万吨的水平。

  --加快开发远洋渔业。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积极组织,稳妥发展。在继续稳定发展过洋性作业的基础上,通过积累资金、积累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公海大洋性远洋渔业。在2005年之前,新开发一批远洋项目,以省远洋渔业集团公司为主,建设一支远洋船队,实现远洋渔业产量30万吨,到2010年远洋渔业产量争取达到60万吨。

  --大力开拓水产加工。依托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一批国外先进实用保鲜加工技术,大力推进水产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建设一批水产品系列加工基地,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水产品原料,开展水产品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水产品加工质量,实现水产品加工增值;到2010年,全省水产加工制品达到150万吨以上,加工产值达到230亿元。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以国家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市场和地方性批发市场为基础,以搞活流通、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尽快构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营通畅、交易和流通方式适应水产品特征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开发新兴休闲渔业。以增加渔民收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提高渔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根据市场需求,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挖掘渔业和渔村休闲旅游潜能,大力发展渔业观光旅游、水族观赏业、观赏鱼养殖业。先期在交通、饮食服务条件好的大中城市及其郊区以及风景旅游区,修建养殖场所,修造游乐观赏用地捕捞渔船,兴建水族馆或博物馆,开辟垂钓、采挖、网捕、观赏等项目,普及渔业和水生生物知识;发展观赏鱼养殖业及其相关产业;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使休闲渔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尽快把休闲渔业培育成新兴渔业产业。力争到2005年,休闲渔业产值达到5亿元,到2010年达到30亿元。

  (二)搞好渔业产业规划与区域布局,强化海洋和内陆淡水地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的综合开发利用,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渔业新格局。

  --沿海水产品产业区。凭借沿海渔区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产业基础,主攻海水养殖,开拓远洋渔业,深化水产加工,开发休闲渔业,搞活市场流通,积极扩大出口,提高渔业综合经济效益。

  --平原淡水鱼产业区。利用传统淡水鱼区养殖技术优势,在稳定大宗产品,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优化品种结构,增加名特优新品种比重,积极发展适合加工出口的品种,促进产业升级换代。

  --城郊水产产业区。发挥城市区位优势,扩大名优品种养殖,鼓励开发休闲渔业,满足城市菜篮子供应和城市居民旅游娱乐休闲需要,开辟渔业多元化发展道路。

  --山区水产产业区。发掘山区水域污染少、鱼虾质量好等特长,大力发展稻田养鱼、水库自然增殖等各种形式的生态渔业,开发水产“绿色食品”,开拓销售渠道,以增加渔(农)民收入,加快山区脱贫致富进程。

  四、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新机制

  (一)培育渔业龙头企业,推进贸工渔一体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区域资源和经济条件,选准优势产品或项目,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培育和扶持具有规模优势的渔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此来带动渔业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的提高。到2010年,培育一批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水产业先进水平的大型渔业龙头企业,其中有20个以上为销售额(交易额)超5亿元、利税超5000万元的渔业龙头企业集团;在各市、县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交易额)超5000万元、利税超500万元和年销售收入(交易额)超3000万元、利税超过300万元的地方性渔业龙头企业。

  (二)扩大渔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大力发展国际市场热销、创汇率高的水产品生产,以创建自营出口企业为龙头,形成一批贸工渔一体化的出口创汇基地;通过争创优质名牌,不断提高出口水产品和加工品的质量和档次,提高浙江水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寻求新的合作伙伴,稳定发展过洋性远洋渔业;积极参与国际渔业生产布局的重新调整,开展国际间渔业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国际间的技术、信息、资金、劳力、资源的交流;鼓励和吸引外商到浙江进行渔业投资与合作,通过大力兴办“三资”企业,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的渔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提高浙江渔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开发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

  (三)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按照统分结合和双层经营的要求,巩固已有集体渔业公司、渔业合作组织、渔船管理服务站等分散生产、统一服务、双层经营、松散联合的合作组织,鼓励渔民以股份合作等形式创办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产品生产、加工与运销,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渔民切身利益;发挥各级水产研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的优势,与渔民联办专业合作组织,重点抓好科技推广、苗种与饲料供应、病害综合防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有一个大的发展。

  (四)完善水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水产品流通。在现有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设施、强化管理、提高服务,加快构建起具有浙江特色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以适应渔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培育四个重点产区市场。到2010年,把舟山国际水产城、象山中国水产城、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中心、台州水产品交易中心这四个国家级重点产区市场,培育成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管理科学、辐射全国、接轨世界的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型水产批发市场,年总交易量和交易额达到120万吨和150亿元。

  --扶持12个区域性市场。到2010年,在宁波、台州、温州、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地建成和完善具有全省及更大区域辐射功能的区域性水产批发市场12个,成交量和成交额达到90万吨和120亿元。

  --引导一批地方性批发市场。在产区和主销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建成1 ̄2家地方性中小型水产批发市场,主要是衔接产销,方便渔民销售,丰富城乡“菜篮子”。

  五、实施科教兴渔战略,提高渔业科学化和机械化水平

  (一)加大渔业科技攻关力度。充分发挥水产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作用,推进渔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渔业科技领域中的应用;近期的工作重点是集中和组织优势科技力量,在名优水产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水产养殖模式优化、水产养殖病害及其防治、水产品深度加工与综合利用、内陆水域和浅海滩涂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加强研究,为渔业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水产先进适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全面实施水产种苗工程,搞好种苗培育体系建设,努力使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优良水产品种、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水产信息网络建设,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和改造传统渔业;注重对适渔工业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充分利用先进的工业成果装备渔业各领域。

  (三)加快培养和合理使用各类专门人才。建立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以水产中专教育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办好现有水产职业学校,在渔区高中阶段因地制宜地普及渔业基础知识教育;加强船长、轮机长等职务船员技术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实施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证书制,持证上岗;在渔(农)村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高渔民文化水平、科技素质和法制观念,造就一支适应21世纪现代化渔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和劳动大军。

  (四)深化渔业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渔科教结合。建立有利于集中力量组织重点攻关,有利于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推广体系。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等入股,参与渔业开发、经营和分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逐步把科研推广部门和水产大中型企业真正引导和培植成为水产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主体。

  六、多渠道增加渔业投入,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渔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在渔港、码头、原良种场、渔业环境监测、科研推广基地等基础性公益设施建设上的导向性投入;组织、引导集体(企业)、渔民投资、投劳,采取多种形式吸收渔区集体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专项支持渔业开发,增强渔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性投资,采取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渔业投资;积极争取金融贷款,解决渔业投资不足问题。

  (二)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渔业发展后劲。实行“民办公助,以港养港”办法,加快一级群众渔港建设,带动二、三级渔港发展;鼓励渔业企业和渔(农)民加强对鱼虾塘、捕捞渔船、加工设备等生产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快流通服务体系和水产信息网络建设,改善渔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渔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渔业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强化政府宏观管理,提供渔业公共服务。搞好渔业区域规划布局,分类型确定渔业发展规模;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渔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在渔业自然灾害防御、病害防治、渔业通信、渔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搞好渔业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切实加强对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领导,确保渔业现代化目标的提前实现。

  (二)强化渔业依法行政。加强渔业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与国际渔业制度接轨的步伐;加强渔业质量监督和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把质量监督和标准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优化渔业管理手段;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省情的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促进资源保护、增殖、利用的有机结合;加强涉及渔业的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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