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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2-01-30
【实施日期】2002-01-3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意见
浙委[2002]第3号
2002年1月30日
为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快发展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
大力扶持与农民签订订单合同、形成紧密利益关系的农业龙头企业(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下同)。省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欠发达地区1500户以上)的外向型、科技含量较高的加工型龙头企业,扶持一指重点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今、明两年,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2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