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按照统分结合和双层经营的要求,巩固已有集体渔业公司、渔业合作组织、渔船管理服务站等分散生产、统一服务、双层经营、松散联合的合作组织,鼓励渔民以股份合作等形式创办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产品生产、加工与运销,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渔民切身利益;发挥各级水产研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的优势,与渔民联办专业合作组织,重点抓好科技推广、苗种与饲料供应、病害综合防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有一个大的发展。
(四)完善水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水产品流通。在现有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设施、强化管理、提高服务,加快构建起具有浙江特色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以适应渔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培育四个重点产区市场。到2010年,把舟山国际水产城、象山中国水产城、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中心、台州水产品交易中心这四个国家级重点产区市场,培育成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管理科学、辐射全国、接轨世界的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型水产批发市场,年总交易量和交易额达到120万吨和150亿元。
--扶持12个区域性市场。到2010年,在宁波、台州、温州、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地建成和完善具有全省及更大区域辐射功能的区域性水产批发市场12个,成交量和成交额达到90万吨和120亿元。
--引导一批地方性批发市场。在产区和主销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建成1 ̄2家地方性中小型水产批发市场,主要是衔接产销,方便渔民销售,丰富城乡“菜篮子”。
五、实施科教兴渔战略,提高渔业科学化和机械化水平
(一)加大渔业科技攻关力度。充分发挥水产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作用,推进渔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渔业科技领域中的应用;近期的工作重点是集中和组织优势科技力量,在名优水产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水产养殖模式优化、水产养殖病害及其防治、水产品深度加工与综合利用、内陆水域和浅海滩涂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加强研究,为渔业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水产先进适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全面实施水产种苗工程,搞好种苗培育体系建设,努力使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优良水产品种、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水产信息网络建设,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和改造传统渔业;注重对适渔工业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充分利用先进的工业成果装备渔业各领域。
(三)加快培养和合理使用各类专门人才。建立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以水产中专教育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办好现有水产职业学校,在渔区高中阶段因地制宜地普及渔业基础知识教育;加强船长、轮机长等职务船员技术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实施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证书制,持证上岗;在渔(农)村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高渔民文化水平、科技素质和法制观念,造就一支适应21世纪现代化渔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和劳动大军。
(四)深化渔业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渔科教结合。建立有利于集中力量组织重点攻关,有利于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推广体系。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等入股,参与渔业开发、经营和分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逐步把科研推广部门和水产大中型企业真正引导和培植成为水产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主体。
六、多渠道增加渔业投入,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渔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在渔港、码头、原良种场、渔业环境监测、科研推广基地等基础性公益设施建设上的导向性投入;组织、引导集体(企业)、渔民投资、投劳,采取多种形式吸收渔区集体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专项支持渔业开发,增强渔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性投资,采取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渔业投资;积极争取金融贷款,解决渔业投资不足问题。
(二)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渔业发展后劲。实行“民办公助,以港养港”办法,加快一级群众渔港建设,带动二、三级渔港发展;鼓励渔业企业和渔(农)民加强对鱼虾塘、捕捞渔船、加工设备等生产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快流通服务体系和水产信息网络建设,改善渔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渔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渔业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强化政府宏观管理,提供渔业公共服务。搞好渔业区域规划布局,分类型确定渔业发展规模;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渔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在渔业自然灾害防御、病害防治、渔业通信、渔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搞好渔业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切实加强对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领导,确保渔业现代化目标的提前实现。
(二)强化渔业依法行政。加强渔业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与国际渔业制度接轨的步伐;加强渔业质量监督和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把质量监督和标准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优化渔业管理手段;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省情的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促进资源保护、增殖、利用的有机结合;加强涉及渔业的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