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15 浏览 35220 次
化并举,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市经贸委、农工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空间功能区划。将全市空间区域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类主体功能区进行区划。(市发改委牵头)

  4、加强科技和教育创新

  (1)推进科技创新

  推进科技创新重点跨越。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市科技局牵头)

  构建技术创新体系。2010年全市新建成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个。(市科技局牵头)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组织和吸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进入高新区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创业基地。(市科技局牵头)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加快培育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一批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局牵头)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2010年,全市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市、县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经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2.5%、2.0%以上。(市科技局牵头)

  (2)推进教育现代化

  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教育局牵头)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2010年在省实验小学和市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学习的学生达到70%以上,在省示范初中学习的学生达80%以上,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0%以上,残疾儿童、残疾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达到90%以上,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省三星级以上标准。(市教育局牵头)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重点加快扬子津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提升地方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到2010年全市建成8-10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2-3所高级技工学校,做强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汽车制造、化工、烹饪等一批骨干和特色专业,建成4个国家级、10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6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0万人左右,把扬州建成为全国特色服务业和长三角现代制造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市教育局、国资委、劳动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以学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市属高校资源配置,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市教工委牵头)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和调整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市教育局牵头)

  (3)优化人力资源开发

  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2.6万左右,建成规模为10万人左右的基本能够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所需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为1万人左右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及政府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市人事局牵头)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市人事局牵头)

  5、进一步扩大开放

  (1)提升园区发展水平

  促进开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扬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电子、高端纺织产业;扬州化学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石化物流产业;邗江工业园重点发展金属板材加工设备、生物医药、服装产业;广陵产业园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电子、机械、食品加工产业;江阳工业园重点发展机电、轻纺产业;江都开发区重点发展机械冶金、汽车及零部件、船舶、精细化工产业;高邮开发区重点发展机电、医药化工、电线电缆产业;宝应开发区重点发展电线电缆、电工电器、机械制造、药品产业;仪征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船舶制造等产业。(各开发园区负责)

  加强开发园区管理体制创新。鼓励各开发园区创新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市外经贸局牵头)

  (2)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注册外资实际到帐累计60亿美元。拓展利用外资领域,突出招商引资重点,探索利用外资新途径。(市外经贸局牵头)

  (3)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经营

  2010年,全市实现自营出口38亿美元。优化外贸结构,强化出口企业能力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市外经贸局牵头)

  (4)加强区域合作

  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促进与中西部地区合作与交流。(市发改委牵头)

  6、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构建节约型社会。2010年全市灌溉水渠系利用系数由0.5提高到0.6,污水回收利用率达50%,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全市万元gdp水耗降到250吨,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8%以上,全市基本农田稳定在420万亩,五年复垦开发整理土地面积30万亩,新增耕地8万亩以上,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2万亩左右,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市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局、水利局、建设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强生态规划和建设,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声环境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市环保局牵头)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型工业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市列统企业清洁生产审计率达20%,20%以上规模化企业按iso14000标准管理。加快构建生态工业园区,促进企业间的循环,争取到2010年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化学工业园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市经贸委、环保局、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化学工业园、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循环型农业建设。加快沿江、沿河和丘陵地区三大循环农业区域建设,构建农、林、牧、渔等产业的循环生态链。(市农工办、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循环型社会建设。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企业、居民和政府等主体的行为。(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1)构建就业促进体系

  积极鼓励创业,努力扩大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3万个以上。(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大力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两后双百”工程,确保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00%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适龄人员100%推荐就业。(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成建制、全覆盖”的要求,推进城镇养老保险扩面续保工作,实现各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筑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医疗补助、职工医疗互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加快建立完善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等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牵头)

  (3)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

  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资监督机制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进一步调整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加大财政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等方面倾斜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最低工资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人群的生活补贴。加强收入监管和税收征管力度,依法调节过高收入。(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群众文化,加强文物文博资源的挖掘保护和整合利用,加大非物质形态的文化产品开发,继续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市文化局牵头)

  发展卫生事业。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信息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市卫生局牵头)

  (5)加快发展人口事业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重点控制农村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加强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利。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兴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各类无障碍设施。(市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人口流动管理。以优化人口分布、开展人口信息预报、实施人口安全监测为重点,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标准化的信息体系,为社会经济的重大决策提供人口依据。(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城乡居民社区建设,改善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实施放心食品、药品工程,落实以货币补贴为主的各项房改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购房能力。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住宅,到2010年生态小区覆盖率达50%以上。(市药监局、房产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全面实施《法治扬州建设纲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市司法局牵头)

  (8)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现代市民教育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成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扬州);大力开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的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文明办牵头)

  (9)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监察局牵头)

  (10)建立健全社会安全体系

  推进平安扬州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大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以110报警服务台为基础的城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市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每年下降2.5%以上。(市安监局负责)

  建立健全公共危机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改善应急救援条件,逐步建立严密、快捷、高效的公共安全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城市公共危机应急防护能力。(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人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主要改革任务

  《纲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发改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要求,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市编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并规范核准制和备案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市发改委牵头)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对应的原则,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市财政局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照不同的社会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分类改革。(市人事局牵头)

  2、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市国资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到2010年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以上,培育后备上市公司20家以上,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8亿元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政会分开”原则,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与我市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按照“依法、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推进中介组织市场化进程。(市发改委牵头)

  加强市场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价格执法检查,有效控制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价格过快增长。(市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诚信扬州。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形成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发改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十一五”期间新增民资注册资本累计1200亿元。(市工商局牵头)

  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人才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网络服务、创业辅导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法律政策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综合服务体系,规范民营企业行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工商局牵头)

  三、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及市各部门对上一年度《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根据上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作为向市人大汇报的重要内容。

  2008年,由市发改委组织力量,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针对《纲要》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向市人大报告。

  (二)考核。“十一五”期末,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考核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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