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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
22.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明确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水平。
23.各有关部门要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需要,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来。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各级计划、财政、税务、交通、国土、民政、工商、金融、电力等部门,对国家、省已经出台的扶持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