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认真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以梅梁湖、五里湖、盛泽地区和太湖西岸等为重点区域,以控制太湖富营养化和河流有机污染为重点内容,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置、工业及其他点源污染控制、调水导污、生态恢复、生态清淤、面源污染控制、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等工程,严格控制网围养殖。到2010年,太湖水质明显改善,五里湖、梅梁湖和太湖西岸区水质进一步改善。
(4)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划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全省水资源、水环境进行分类管理。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水质有影响的旅游、水产养殖等活动。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控,及时掌握水源水质状况,建立饮用水源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有机毒物的控制标准。推广区域供水,加强饮用水源集中管理,提高城乡供水系统覆盖率、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10年,全省98%以上城镇居民实现集中供水;95%以上农村居民饮用上安全卫生自来水,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到2020年,城镇居民实现优质供水。
(5)“两控区”污染防治。以控制燃煤排放二氧化硫为重点,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推广燃用低含硫煤,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新建、扩建和改建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现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关停能耗高、污染严重的纯凝式小火电机组。对工业锅炉、炉窑加快技术更新和烟气脱硫改造。加强城市气化(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层气)工程、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较大幅度削减城市原有分散的工业锅炉和民用炉灶等二氧化硫排放。
2.加强水资源保护
(1)强化地下水管理。针对全省地下水开采情况和水文地质状况,划定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苏锡常地区到2005年底实现地下水全面禁采。苏中、苏北地区按照总量控制、计划考核、目标管理的要求,将开采量控制在可采范围之内,实现采补平衡。加强浅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根据优水优用原则,调整地下水使用功能,控制农用地下水开采量。到2020年,全省地下水资源基本用于饮用水源。
(2)节约利用水资源。以农业节水为重点,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建设高效节水防污型社会。开展节水增效示范区和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将传统粗放型灌溉农业建设成为节水型现代高效灌溉农业,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发展,降低产品单位产量耗水定额,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做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城镇输配水管网和用水设施的漏水损失,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技术,对居民用水实行计量水价,建立鼓励使用“中水”的价格机制,建设节水型城市。
(3)开展河湖生态清淤。大力开展生态清淤,并使其长期化、制度化、专业化,减少河湖底泥对水体的二次污染,增加水环境容量。加快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到2007年将全省县乡河道全面疏浚一遍。近期重点组织实施太湖湖体以及出入湖河道的清淤工程。将生态清淤与交通、水利工程和生态农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利用清出淤泥,发挥综合效益。
3.加强国土资源保护
(1)土地资源保护。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认真落实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植树造林、挖塘养鱼,保证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建立耕地开垦生态评价制度,制定生态保护方案。着力提高耕地质量,挖掘耕地潜力。引导和鼓励建设用地“三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努力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以小流域为单位,将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与农业耕作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
(2)矿产资源保护。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根据江苏矿产资源稀缺特点,大力开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保证矿产资源的供需平衡,减轻对本省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推广使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的采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矿产资源消耗水平。到2010年,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3%和5%。加强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开展矿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编制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实施矿区生态修复与重建工程,推进矿山开发与环境恢复同步化。到2010年,受破坏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45—50%。
(3)合理开发利用能源。以“西气东输”为契机,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积极研究开发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煤炭资源,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调整改善能源结构。把使用清洁燃料替代石油放在重要位置,抑制石油消费快速增长势头。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采用先进技术,降低主要工业产品能耗,提高锅炉、风机等设备的运行效率,降低输配电网的损耗,加快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建设节能建筑,降低建筑能耗。
(4)海洋资源保护。认真贯彻实施海洋(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通过防治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建设生态农业、生态养殖、海洋生态隔离带,治理船舶、港口污染等措施,控制陆域污染物排放入海总量。到2010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综合管理,改变开发的无序、无度、无偿状况,重视对重要滩涂、自然景观、沿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域的保护。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1)湿地保护。全面开展湿地资源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湿地的环境条件、动植物种类、数量和分布,明确保护目标,确定保护级别,制定保护规划,分类实施保护或进行生态型开发。在太湖、洪泽湖、里下河水网沼泽地区、长江洲滩以及沿海滩涂,建立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2)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投入和建设管理力度,重点建设盐城珍禽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抢救性地建设洪泽湖湿地、长江口北支湿地、长江豚类等自然保护区。到201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3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8%。
(3)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制全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加强生物资源就地保护和基因库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监管网络,有效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严格监管外来物种引入和转基因物种扩散。建立一批野生动植物抢救、驯养、繁殖中心和珍稀植物栽培基地,对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严禁猎杀和贩卖野生动物。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5%以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5%以上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
把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实现人口规模适度、人居环境优化、生态意识普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和完善鼓励、扶持计划生育的政策,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完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全省人口控制在7800万以内,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2.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水平
(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积极培育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实行危险废弃物处理收费制度,建设危险废物安全焚烧、安全填埋集中处置设施。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废旧物资回收,提高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10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60%。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截污、治污、雨污分流、调水、驳岸、清淤和河岸陆域整治等工程措施,结合旧城改造,更新城市排水系统,全面治理城市内河。到2010年,全省城市主干内河基本消除黑臭,做到水清、岸洁、有绿,城市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基本恢复内河生态和景观功能。在城市建设基本无煤区、清洁能源区。改造城市燃煤锅炉,提高城市气化率;有效治理饮食业的油烟污染;禁止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研制开发高效、节能、低排放、低噪声的新型交通工具,积极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强化对建筑、拆迁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的渣土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到2010年,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合理规划城市输变电设施和通讯、广电等发射装置的布局,控制城市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水平。加强对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污染和新建住宅、办公楼建前选址、建后安全性的监测监督。重点加强对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的安全性监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努力改善社区环境,到2010年,6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3)城市改造与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城市规划,调整旧城区工业企业布局,逐步改造、搬迁、关闭市区污染重、占地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优化城市功能。城市改造地段优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城市景观规划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的和谐,重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体现城市风貌和形象特色。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城市中心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绿地。加快城市范围内道路、水系、山体的绿化建设,建立完善防护林体系和绿化隔离带。加强城市规划区植物原生性、多样性研究,实行乔灌花草结合,常绿落叶树种搭配,建立各类绿地全面发展、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化体系。到201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60%的省辖市和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12个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3.加强农村环境建设
(1)小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订实施城镇和乡村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功能分区,合理调整乡镇工业和村镇建设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乡镇工业小区集中,农民居住向中心镇村和社区集中,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新型示范小城镇、生态村、康居示范村创建活动,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把种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把人居条件的改善与各个层面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建设“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改善农村面貌和居住环境。结合沼气建设,改圈、改厕、改厨。到201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
(2)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禁止露天焚烧或随意弃置秸秆。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速腐秸秆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倡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实现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及时清除回收难降解的残膜。到201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通过生态文化建设,培养善待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也是资产、资本的价值观,确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文化氛围。
(1)开展生态教育。大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国情省情教育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通过走进企业、走进村镇、走进社区、走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人与自然和谐规律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引导人们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形成节约资源、珍惜环境的社会氛围。
(2)推进公益性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阵地,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态文化服务。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出版发行有关生态知识的音像、图片与书籍,创作演出能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精品,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活动。
(3)提倡“绿色消费”。倡导健康文明和可持续的消费方式,摒弃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行为。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自觉购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步形成绿色消费习惯。制定绿色采购与消费政策,优先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