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3 浏览 26680 次
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大类品种;三季度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品5类食品;四季度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开展储运、购销粮油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定期对粮食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加强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广“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的市场营销模式,建设食品绿色市场;打破地方封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全省流通,提高品牌食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食物中毒控制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突出抓好儿童食品、酒类食品的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儿童食品、酒类产品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采取集中、联合行动方式,“六一”前后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方案另发),切实解决儿童食品安全隐患。在“十一”和“十运会”期间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突出以酒类为主,开展集中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酒类食品及其他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加强法规与制度建设。完善法制,组织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并尽快清理、修订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和规定;明确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健全食品标准和检测体系,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加强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整合全省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强对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加快编制“十一五”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大力调整生产加工企业结构,切实提高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推动全省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粮食行业、无锡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分类管理、奖惩等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推进省食品安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内生自律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归集和发布程序;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评估和科学决策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确保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要注重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宣传媒体的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各市要围绕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市于5月20日前将本地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年终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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