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8 浏览 30829 次
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强化企业自律机制,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等;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全面建立并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以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五项”行政执法制度,95%以上基层工商分局(所)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

  加大检测、监督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盐业秩序,开展“食盐健康安全访万家”行动、“食盐净化”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学校、机关、建筑工地食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在食盐安全度低的地区全面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清理整顿私屠乱宰,规范提升定点屠宰厂,提高定点屠宰率。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提高“放心粮店”市场占有率。上半年开展定型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类、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大类品种;三季度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品5类食品;四季度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开展储运、购销粮油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定期对粮食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加强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广“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的市场营销模式,建设食品绿色市场;打破地方封锁,鼓励支持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食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食物中毒控制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突出抓好儿童食品、酒类食品的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儿童食品、酒类产品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采取集中、联合行动方式,在“六一”前后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要巩固成果继续深入,切实解决儿童食品安全隐患。在“十一”和“十运会”期间统一组织开展以酒类为重点的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酒类食品及其他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法规与制度建设。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无锡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及时组织清理、修订我市与食品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明确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分类管理、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推进市食品安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内生自律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制定《无锡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归集和发布程序;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评估和科学决策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在目前大部分市(区)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一级政府也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人,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建立和完善机构日常运行规范和应急机制,并尽快付诸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做好各项起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确保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导和监督,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围绕200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分工,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三)强化协调配合。食品安全是事关重大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同时,食品安全也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涉及企业单位多,各成员单位要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努力,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四)落实各级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理顺食品监管体系,不断适应食品监管的需要。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加强监管和执法,促进企业自律守法,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基础,落实食品安全各级责任,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安全。

  (五)重视社会宣传。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和发布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宣传,增强全民食品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各市(县)、区要围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市(县)、区于7月30日前将本地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年终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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