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经》“八之出”中州之前的地名,不是指道,而是指
茶叶产区,是陆羽最早提出或划分的我国八大茶区。 这里还要附带指出一点,在我国有些论著中,不但有把《茶经》“八之出”的地名,称之为“八道四十三州”者,甚至还有根据这些道、州的行政建制,把它们所辖的州、县悉数都算作产茶地域,错误地提出唐代产茶有多少州、多少县。很明显,陆羽提出的
茶叶产地,是其在评定各地
茶叶品质时所列出的典型和代表,而不是全部
茶叶产地。如巴蜀,其时产茶就遍及各地,而《茶经》所列,仅剑南八州。第二,在所谓“八道”和“四十三州”中,也不是每一个道的各州、每一个州的各县全都产茶。如斯西的苏州届县很多,但唐时真正产茶的,只现在的吴县一地。其三,唐代的地方行政建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时有所变动。所以,仅仅根据《茶经》的记载而要提出唐代产茶州县的确数,是不会也不可能正确的。 由《茶经》和唐代其他文献记载来看,唐代
茶叶产区已遍及今四川、陕西、湖北、云南、广西、贵州、湖南、广东、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等十四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