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三)古代茶业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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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茶马贸易组织机构:李杞抵达四川后,即在成都府路设置 茶场司,在陕西秦州设置买马司。因榷茶买马本属一回事.后两司合 并,更名为都大提举茶马司。该司的职责是,制定政策、法令、法规 ,组建下属机构,统一管理川茶的征榷、运输、销售、易马事宜。
买卖茶机构,在成都府路八个州设置24个买茶场。在陕西设置50 个卖茶场。卖茶场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全部收购茶农的茶叶,茶商必须 向茶场买茶,不能和茶农直接交易。官、商、民一律禁止私贩,许人 告捕、治予重罪。买茶场属茶马司直接领导,但“茶场所在,州委都 监,县委令佐兼监”,各级地方长官,均有义不容辞的监督之责。各 买茶场并设有专典、库秤、牙人等办理买茶和征税事宜。并制定了各 场收购定额和超额奖励欠额惩罚条例。卖茶场主要任务是把四川运去 的茶叶按官价出卖或易马,同样属茶马司领导,地方长官也有监督之 责,同样制定了销售定额和奖惩条例。
买马机构:熙宁八年,在熙河路设置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