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福建:福安推广六千多
下一主题:贵州:石阡茶产业实现
正安“茶产业40条”还规定,凡新引进落户并建成1个加工能力覆盖1000亩以上的企业,奖励乡镇2万元;凡加工企业办基地300亩以上的,奖励乡镇1万元;新办加工企业通过QS、ISO、HACCP三项认证和国家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卫生许可证的奖励1万元;加工企业新获得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1万元;茶叶企业或个人以本县产品参加县绿产办指定的全国性茶事活动获得金银奖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的奖励;以本县品牌新申报并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