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市委工作人员打的哥被判9个月
发布时间 2009-09-11 浏览 23111 次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云检宣)2008年11月23日晚上9时许,甄家明、何焕能、黎宪权在驾车离开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途经该中心1号楼正门对出马路时,甄家明驾驶的汽车与张××驾驶的出租车相会,因路窄无法通行而双方发生口角。甄家明即动手殴打张,并声称自己是市委工作人员。张随即用对讲机叫人前来,甄家明用拳头将出租车驾驶位旁的玻璃打烂并用双拳殴打张的头、脸、胸口等部位致其轻微伤。

  甄家明等人在驾车离开时被张等出租车司机驾驶出租车拦停,随后双方又发生推扯和争吵,引发大量出租车司机聚集到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致使现场交通堵塞、秩序混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直至11月24日上午8时许,在公安机关动用大批警力的情况下,才将甄家明等三人带离现场。

  该案于近日一审宣判,由白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多名涉案当事人受到了刑事责任追究,其中殴打出租车司机且冒充市委人员引起事端的3人中的甄家明被以寻衅滋事罪处以有期徒刑9个月。

  法院还审理查明,2008年11月24日凌晨2时许,黄胜雄、区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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