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向离婚丈夫索要10万元再婚贬值费
发布时间 2009-09-11 浏览 22526 次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 因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南昌女子万芬(化名)向要离婚的丈夫提出要求:初恋、初婚都给了你,如果再婚,我难找到好对象,所以你得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

  据介绍,万芬和丈夫张某都在南昌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二人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次年,女儿来到人间。由于单位效益不景气,张某在2001年辞职下海,自己创办了一家房屋装饰公司。之后,南昌市房地产火爆,这也给张某的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收益,公司从小作坊式发展到如今拥有数十位员工的上规模公司。

  然而,近日张某却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要求和妻子万芬离婚。张某认为,从2004年开始,由于生意繁忙,夫妻之间缺乏交流,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和打架,无奈之下他搬到公司居住,但万芬又跑到公司大闹。之后,他彻底从家中搬了出来,夫妻二人长期分居。张某提出,多年来夫妻分居,缺乏感情交流,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准予离婚。

  在得知丈夫向自己提出离婚诉讼后,万芬做出一个惊人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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