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推行有奖抓贼 民众每抓1人获奖1千元
发布时间 2009-09-16 浏览 24208 次

  本报讯(记者 肖彬 林朝阳)“群众抓贼 一个一千”,昨日,福州市鼓楼区大街小巷都挂起“有奖抓贼”的宣传横幅。虽然,有奖抓贼政策已经出台很久了,但如此“明码标价”的宣传,却还是头一回。

  鼓楼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宋依泉说,为了打击侵财犯罪,也是为了弘扬见义勇为,国庆节前鼓楼区全区宣传“有奖抓贼”。

  去年年初,鼓楼公安分局负责人提出了“抓贼有奖”的设想,得到鼓楼区委、区政府的肯定。经过有关部门的研究、论证,去年2月20日,区综治办和公安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抓获“盗窃”犯罪分子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统计,去年2月份至12月,已经有115名犯罪嫌疑人被群众擒获。76名群众因参与抓贼得到奖励。

  问题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拿到奖金?群众该怎么擒贼?

  群众或受害者,当场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经公安机关认定够得上刑事拘留的,每抓获一名奖励有功群众一千元;公民举报盗窃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经公安机关认定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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