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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服务司、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等人员组织的调研组,由省质监局、省外经外贸局有关人员陪同下,一行六人到西湖风景名胜区调研龙井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情况。
调查组观看了西湖龙井茶保护的电视片,视察了西湖龙井茶叶有限公司在标准、质量、品牌等方面取得成果的图片。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保护管委会工作人员向调查组汇报了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主要的做法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是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湖龙井茶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第八年。八年来,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从最初的规范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向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品质、提高茶农企业效益的核心工作深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实施所产生的良好效果已充分显现。
一是促进了西湖龙井茶销售,经济效益明显增加。据统计:09年西湖龙井茶一级保护区春茶产量90.5吨,春茶产值6637.5万元,平均亩产19kg,每亩产值13917元;二级保护区春茶产量173.37吨,春茶产值4778.5万元,平均亩产18.2kg,每亩产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