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分配程序:项目立项后,由农业部门与项目申报单位或专业户签订目标责任制,在生产季节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年终完成80%以上目标的单位或专业户可享受扶持资金,同时还要进行项目的验收和评审。再是扶持资金安排的确定。扶持资金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