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茶叶感官审评室条件
发布时间 2010-06-10 浏览 23536 次
茶叶感官审评室条件 SN/T 0911—2000

Requirements of the sensory examination room for tea for import and export

代替ZB X55 003—198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感官审评室设施要求和环境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审评各类进出口茶叶的感官审评室的室内外设施及环境条件。

2、室内外环境

茶叶感官审评室应设在地势干燥,北向空旷,周围无公害污染的安静场所。室内要求干燥、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噪声不超过45 dB。严禁与办公室混用。

3、朝向和面积

3.1 朝向

坐南朝北。

3.2 面积

茶叶感官审评室一般分一、二、三三个级别,最小不得小于13 M2。

a)一级:不小于30 M2;

b)二级:不小于20 M2;

c)三级:最小不得小于15 M2。

4、室内色调

4.1 墙壁

很浅的灰色,要求蒙赛尔中性色8.5,不深于蒙赛尔中性色8.0。

4.2 天花板

白色或接近白色,不深于蒙赛尔中性色8.5。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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