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消费家门口维权
发布时间 2010-07-30 浏览 23285 次
曾有村民与商店发生消费纠纷,围堵场面最后造成交通堵塞……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骆根土说:“其实不少事情不过是针头线脑几元钱的小事,或是为了争个面子,但一旦协商不好就可能导致矛盾升级。消费不和谐,势必影响社会和谐。 ”

  基层维权发挥“细胞”功能

  消费和谐事关社会和谐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然而,与城市相比,农村消费维权有很大不同。绍兴市工商局副局长郑伟民分析:“首先,从客观来讲,农村地域面积大,山区多,一家一户相对分散,不像城市那样集中,给维权布点带来难度;其次,农民不像市民,他们普遍消费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再次,少数不良企业针对农村市场存在故意欺骗、恶意侵权情况,一些企业在纠纷发生后想尽办法推卸责任,拒绝协商甚至以威胁方式处理矛盾,农民在维权中处于弱势。 ”可见,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压力不小。

  难点如何破解?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徐建明给出了答案——在农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联络员,使原本不可能在每个村都设置的消保委分会和工商分局有了更灵敏的触角。以诸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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