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出口企业应逐步建立生产基地,对茶叶生产、加工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出口茶叶在卫生质量上符合标准。
质量标准部门应进一步审查现有的茶叶中18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要考虑和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对不够合格的标准,应向上级部门建议予以修改,以有助于我国建立更为完善的茶叶质量标准体系。
第四,加大对科研的投入。科研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茶叶中农药残留检验的正确性和快速检验技术,从技术上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国茶叶卫生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