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销茶国家储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09-06-04 浏览 23727 次
划内实际储存及其贷款占用、利息开支等情况,在年中和年末分两次将贴息款核拨(或预拨)给供销总社。供销总社在收到财政贴息款的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及时转拨给代储单位。

  第十五条 供销总社应在年度终了后30天内,编制边销茶国家储备利息补贴清算报告报财政部,财政部按规定进行清算,据实结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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