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礼。至元明时,“茶礼”几乎为婚姻的代名词。女子受聘茶礼称“吃茶”。姑娘受人家茶礼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清朝仍保留茶礼的观念。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由于茶性不二移,开花时籽尚在,称为母子见面,表示忠贞不移。如《红楼梦》书中,王熙凤送给林黛玉茶后,诙谐地说:“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么还不做我家的媳妇。”如今,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结婚称为“受茶"、”吃茶“,把订婚的定金称为‘茶金”,把彩礼称为“茶礼”等。在婚礼中用茶为礼的风俗,也普遍流行于各民族。蒙古族订婚,说亲都要带
茶叶表示爱情珍贵。回族、满族、哈萨克族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礼品都是
茶叶。回族称定婚为“定茶”,“吃喜茶”,满族称“下大茶”。开县人迎亲或结婚仪式中用茶,有作礼物的,主要用于新郎、新娘的“交杯茶”、“和合茶”,或向父母尊长敬献的”谢恩茶”、“认亲茶”等仪式。最为盛行的当属婚姻礼仪中的“三茶”礼。“三茶”即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 “定茶”,同房合欢见面时的“合茶”。男方随媒婆或父母到女方家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