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艺要求布局,生产区与生活区应隔离;应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和包装物料等储存库房以及废物、垃圾暂存设施。5.3厂区应合理绿化,主要道路应当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路面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5.4厂区卫生间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地面易于清洗并保持清洁。5.5厂区排水系统畅通,污水排放、烟尘排放、污物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垃圾及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并及时清理出厂。5.6锅炉房、贮煤场所、污水及污物处理设施应当与生产车间保持一定距离,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5.7厂区内禁止饲养禽畜及其他宠物。5.8出口
茶叶生产企业在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前,应当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