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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新、阮建云、傅尚文、卢振辉、韩文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加工的加工厂、人员、加工技术以及农户加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1680 食品包装用纸卫生标准BG/T 18204.21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农户加工 home processing茶农自采或收购鲜叶,在家庭中加工茶叶。3.2燃气设备 equipment using fuel gas以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或城市煤气为燃料的茶叶加工设备或锅炉。3.3燃油设备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