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001g)。 6.4 测定 称取混匀的磨碎试样2g(准确至0.001g)于坩埚内,在电热板上徐徐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将坩埚移入525℃±25℃高温炉内,灼烧至无炭粒(不少于2h)。待炉温降至300℃左右时,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移入高温炉内以上述温度灼烧1h,取出,冷却,称量。再移入高温炉内,灼烧30min,取出,冷却,称量。重复此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1g为止。以最小称量为准。 6.5 必要时,可保留总灰分供测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 7 结果计算 7.1 计算方法
茶叶总灰分以干态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式中:M1—试样和坩堤埚灼浇后的质量,g;M2——坩埚的质量,g;Mo—试样质量,g;m-试样干物质含量,%。 7.2 重复性 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