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是用来证明
茶叶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符合有机茶生产和加工技术要求的专用标志,可以和食品商标同时使用。 第三条 有机茶中心负责有机茶标志和证书的审批和管理,监督标志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授予证书和准许使用标志的
茶叶产品目录。 第四条 向有机茶中心申请使用有机茶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第二章 申请、审查和批准 第五条 申请使用有机茶标志者,应先向有机茶中心申请有机茶认证,向有机茶中心提交《有机茶认证申请表》,并出具下列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 2、产品执行标准; 3、商标注册证。 农户申请,可持村民委员会或乡级政府的介绍信。 第六条 有机茶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 第七条 有机茶中心受理申请后,应按照有机茶认证标准,对有机茶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进行审查。审查期一般为3-6个月。 第八条 申请人在接受有机茶认证审查期间,有义务积极协助审查工作,如实填报有关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并接受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的现场检查、原材料追踪和涉及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