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1767-1989茶树种子和苗木3、要求 3.1苗木分级以一足龄苗高、茎粗、根长为主要依据,着叶数、一级分枝数为参考指标,分为一级、二级。低于二级标准的苗木不得作为生产性商品苗出圃。 3.2苗木插穗应来自良种母本园。 3.3苗木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级别苗高(cm)茎粗(mm)根长(cm)着叶数(片)一级分枝数(个)检疫性病虫害一级>30>3.0>12>8≥1不得检出二级≥20≥1.8≥4≥6≥04、试验方法 4.1苗高:用卷尺测量苗木根颈处至苗顶端的长度。 4.2茎粗:用游标卡尺测量距根颈处10cm处的苗干直径。 4.3根长:用卷尺测量苗木根颈处至根尖的长度。 4.4一级分枝数:从苗木主干上长出的具有二片以上真叶或枝长3.3cm以上的分枝数。 4.5着叶数:起苗时苗干上保存的真叶片数。5、检验规则 5.1组批。 以相同自然条件、管理方法进行培育的同一苗圃、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天起苗的苗木为一批。 5.2抽样方法 样本从已起苗捆扎的苗木中随机取样,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批量数(株)样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