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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茶叶协会向社会公布:通过努力,日本“亮的株式会社”成为云南普洱茶在日注册商标的代理。云南普洱茶企业在日本这一未来重点市场商标合法化有了实质性进展。 2006年7月,云南著名普洱茶商标“大益”被他人在香港注册,此事在云南茶叶界引起震动。云南普洱茶要拓展国际市场,就必须确保国际商标合法化,加强商标保护应对所面临的挑战。 云南普洱茶在日本和法国的不同“命运”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据云南省茶叶协会秘书长邹家驹介绍,早在1997年,当时的“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在法国注册了“云南沱茶”商标,普洱茶在法国的销售30年来一直保持着较好的态势,每年销往法国的云南普洱茶在170吨左右。上世纪70年代,云南普洱茶凭药效和文化在日本市场信誉较好,由于云南普洱茶没有在日本注册商标,80年代初期,省外茶企生产的所谓“普洱茶”有机可乘,大量充斥日本市场,影响了云南普洱茶在日本的销售,云南普洱茶至今在日本市场仍然销势低迷。 有关人士认为,有远见的云南普洱茶企业应该防患于未然,现在就对品牌在销售国市场进行有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