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店。 2.申报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部门主管部门共同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3.各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向省云南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第三章 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的认定 第八条 省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地推荐的云南省普洱
茶叶文化精品店进行遴选和对已认定精品店进行监测评价工作。云南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评分办法,由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第九条 省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认定程序和办法。 1.省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普洱
茶文化评审专家组,根据各州、市上报的企业有关材料,按照云南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认定评分办法进行评分、审查、认定。 2.经省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企业,评选为精品店,通过媒体公布企业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条 对云南普洱
茶文化精品店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