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礼与茶聘
发布时间 2013-06-18 浏览 26283 次
人结婚,必以茶为礼,取其不移植之意也。今人犹名其礼曰"下茶"。"又说:"种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义,二称皆谚,亦有义存焉耳。"另有不少著作亦持相同看法。古人囿于对茶树生态的认识,以为茶树只能从种子萌芽成株,不能移植,故又称茶树为"不迁",视茶为至性不移的象征。故行聘用茶,非取其经济的或实用的价值,而是以茶的特性暗寓婚约一经缔结,便铁定不移,绝无反悔。故女子已许嫁于人,就称为"已受过人家茶礼",女家便有信守不渝的义务,也是男家对女家的希望。基于茶礼的取义,民间有"一家丫头不吃两家茶"的说法,人们也是这样信守的。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五卷《大树坡义虎送亲》讲:林公夫妇嫌贫爱富,想将自己的女儿潮音改配。潮音母亲谎称女婿在前线阵亡,劝潮音趁青春年少改配他人。不料,潮音道:"母亲差矣!爹把孩儿从小许配勤家,一女不吃两家茶。勤郎在,奴是他家妻;勤郎死,奴也是他家妇。岂可以生死二心,奴断然不为!"在另一篇题为《陈多寿生死夫妻》的小说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