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或超过批准用地数量,非法占用西湖龙井茶基地的;(二)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西湖龙井茶基地的;(三)非法批准征用、使用西湖龙井茶基地的。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破坏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标志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征用西湖龙井茶基地满1年未使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同类基地年产值的3倍标准收取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西湖龙井茶基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种植。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坏西湖龙井茶基地的基础设施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