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制定财政优惠政策扶持茶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14-01-02 浏览 25605 次
年度使用武夷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标贴(以下简称标贴)的数量为依据,对使用标贴的企业实行返还优惠,凡一年内使用标贴5—10万枚以上的,按5%返还;凡一年内使用标贴10—30万枚以上的,按10%返还;凡一年内使用标贴30万枚以上的,按15%返还。

六是对一些前景较好、效益突出,有市场、守信用的规模以上企业,金融部门确定年优先贷款的基数,市财政予以贴息。同时,对被市政府授予全市个体私营纳税大户的茶企业,金融部门在行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最大限额的贷款。

七是投资新办规模以上茶业企业,享受武夷山旅游生态经济创业园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年上缴税额达50万元以上的规模茶加工企业,自企业投产之日起当年至第五年在上缴税额的增值税中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20%奖励给企业,若企业上缴税额中的增值税超过150万元以上的,其超出部分的增值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按30%奖励;超出300万元的部分,按50%奖励,超出500万元的部分,按80%奖励;超出800万元的部分,按100%奖励。

八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鼓励企业通过申报专利

1  2  3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