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诉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上海市化工进出口公司海上危险货物运输中危险品泄漏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14-01-16 浏览 25515 次
氧氯丙烷的泄漏主要是包装桶盖没有做到气密所致,乐果泄漏亦是因为包装不善和加固不良所致。所以,齐鲁石化公司和上海化工公司均没能做到克尽职责使包装符合《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在本案中,两被告即使取得了清洁提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国际航运惯例以及所用提单有关条款的规定,也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承运人在“德克萨斯星”轮发现化学气体泄漏以后,为了减小损失,决定由新加坡返航青岛进行处理,这一措施是合理的。另外,承运人应该知道船上所载货物的特性,以及如何保管、照料。环氧氯丙烷属于易燃体,应装于通风良好的处所,并应在运输中尽量合理可行地保持阴凉。但船方没能做到这一点,特别是在发现有化学气体泄漏之后,没采取强力通风或其他措施,从而使舱内化学气体浓度增高。这从“德克萨斯星”轮在青岛港锚地机械强力通风近一天,舱内化学气体浓度就达到了舱内安全作业的标准即可说明。因此,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做到谨慎妥善地照料货物,有悖于《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际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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