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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12-21
【实施日期】2004-12-2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4]第128号
2004年12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并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看,我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但是,我区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法制、标准等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