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力、财力的投入,安排相应的经费,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项用于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宣传等。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加大对“放心食品”生产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市场建设、培育地方名牌食品等方面的投入。切实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
自治区政府责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并于2005年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适时将检查情况向自治区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