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2-02 浏览 27116 次
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名优产品。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各具特色的专业性林产品交易市场,组建营销队伍,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1、扩大改革开放,大力发展混合型所有制林业经济。鼓励引导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产业。鼓励外商和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林业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对森林景观进行资产评估,鼓励各种社会主体租赁、承包森林资源,实行参股、控股,兴办森林生态旅游和文化娱乐等服务业。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12、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科学合理界定公益林和商品林。把全省森林资源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区位重要的森林划定为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立地条件较好、适宜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的平原区、浅山区的林地,划定为商品林基地。商品林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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