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09 浏览 24757 次
(六)乡(镇)连续三年无森林火灾和无重大毁林案件的;

  (七)保护珍稀动植物,防治森林病虫害的;

  (八)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九)按规定征收各种林业费用完成任务突出的。

  第二十九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属国家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的由引起火灾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负责医疗费用、一次性抚恤;引起火灾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无力负担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医疗,一次性抚恤。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林业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视其情节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森林防火或火险戒严期间,违反规定在林区用火的,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二)在封山育林区砍柴或新造幼林地放牧的,每次处以5元至1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每株处以10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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